官司打了四年多,到12月初,重慶市梁平縣梁山鎮望縣村3組小車主段代平終於拿到了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段萬奎向他賠償損失2.95萬元。
儘管贏了這場艱難的“馬拉松”官司,但段代平心理的包袱卻越來越沉重。他狀告的是自己親生父親。事情得從5年前說起——
禍起蕭牆車被扣
1996年10月14日下午,新婚不久、剛剛分家立戶的段代平駕着自己的川M10247號農用方圓車拉石料下山去縣城,隨車的還有已過花甲的父親段萬奎。5點半左右,卸完石料放空回山,車到梁平縣民政玻璃廠門前時,父子倆停車去一戶煙攤買包煙。煙剛點燃,2輛長安車、2輛摩托車嘎地停住,跳下近20人團團圍住他們。還沒搞清楚怎麼回事,段代平的點火鑰匙就被來人奪過去了。父子倆被這夥人塞進長安車愣頭愣腦進了梁山鎮第二派出所(簡稱二派),段代平的車也被其中一個少年開着跟進了所裏。
段代平和父親這才知道三弟段代祿闖下了大禍。原來,兩三個小時前,年輕氣盛的段代祿在家門口欲搭乘本鎮皁角村4組肖世文的出租車下山去4公里外的縣城,不料兩人爲座位發生口角,肖世文拒載了他。20分鐘後,“大失面子”的段代祿趕到縣城大河壩街,瞧見肖正停車待客,走上前去不幾言便抓扯起來。他哪是肖的對手,情急中轉身衝進街邊一家飲食店抓起一把菜刀向肖的腰部連砍3刀,隨後撒腿跑脫。
事發後,肖的弟弟肖世明、肖世均等人獲知段家老二有一輛方圓車,遂打電話請示二派,經同意後,段代平的車被開進了派出所。沒想到,父子倆被請進派出所不出10分鐘,那“惹天禍”的段代祿就被擒獲歸案。“這下,我可脫干係了。”段代平想,可事情並非那麼簡單。
接下來,派出所動員段氏父子拿出1萬元現金醫治受傷的肖世文。可段代平剛在上年買車花去了2萬多元,不久前結婚又用光了所有積蓄,日子還沒輕鬆起來,哪有“鉅款”擺平“兄弟惹的禍”?60歲的“乾癟”父親手頭也沒錢款,他向派出所表示第二天去貸款來。段氏父子當晚忐忑回到家中。
次日上午,段萬奎跑了幾家銀行都無功而返。受傷者肖世文的14歲兒子肖飛見段家沒拿錢來,竟將所扣的車從二派開回了家,不知怎的沒過幾時又開回了派出所。下午6時許,肖家二三十人分乘長安車、摩托車洶洶登門,把段老漢再次“請”進派出所。當聽說“沒搞到錢”後,肖家人十分惱怒,衝上樓來,擡起段老漢的手腳,塞入一輛紅色長安車返回段家。
段代平見勢嚇得遁入屋後林中。衆來人“乒乒乓乓”一陣打砸,又衝上二樓,抓起段家大兒媳婦陳某的雙腿,頭上足下倒懸陽臺外,把段家個個嚇得目瞪口呆。隨後,段代平結婚的被蓋衣物、牀墊沙發、電視機等傢什被當作“戰利品”運走了。事態嚴重,梁平縣公安局局長親自坐陣。在警方干預下,肖家將掠之物交還段家。
段老漢被這“陣仗”嚇懵了,在警察保護下又回到派出所。有人提醒他,你沒得錢墊付醫治費,就將放在派出所的這車賣了嘛。段老漢經過兩個小時的“深思熟慮”,筆重如山寫下同意賣車的字據交給派出所:“梁山鎮望縣村3組段代祿現年21歲,於96年10月14日下午因搭乘出租車發生糾紛傷害他人,應付部分醫療費,現家中經濟困難,經×××動員,現在把二兒子方圓車一輛放在梁山鎮第二派出所等待出售後,墊付醫藥費。望縣村3組段萬奎。1996年10月15日。”
16日,段萬奎請人用紅紙寫了張“汽車出售,聯繫人段萬奎,聯繫地址梁山鎮望縣村三組”的廣告在離家不遠的318國道旁貼示出來。儘管第二天廣告被段萬奎揭下,但這事段代平還矇在鼓裏。
索車不成上法庭
車被“留”在了派出所裏。肖家自籌了1萬多元墊付醫藥費用。不久,段代祿因故意傷害罪判刑入獄3年,並附還民事賠償2.3萬元。
段代平的日子暫時“安寧”了下來。幾個月後,兒子呱呱墜地。一家3口的經濟捉襟見肘。段代平屢屢向父親索車。段萬奎也沒辦法,“翻臉”不認帳了,“找我幹啥?我又沒搶你的車鑰匙,扣你的車,車是你的,我敢賣掉嗎?有本事,你去找肖家和派出所吧!”
段代平只得來到二派,請求放車。但派出所說,你父親已將立據賣車,不放。
孩子滿月了。身高1.57米的段代平和同樣瘦弱的妻子挽起衣袖上山採石維持一家人生計。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妻子萬成美幾次和他鬧到要離婚的地步。
不知和父親拌了多少回嘴,也不知跑了多少路。段代平實在想不通,弟弟犯了法,憑什麼強“奪”我的方向盤。
一晃到了1997年6月底,飽嘗“勞苦”的段代平將自己認爲是“合夥”扣車的父親、縣公安局和肖家3人(肖世均、肖世明、肖飛)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返還車輛並賠償損失6萬元。
五位被告庭爭激烈。縣公安局辯稱,是段萬奎自願將車放在二派院內等待出售的,所以警方不承擔責任。段萬奎辯稱,車輛是公安局(二派)和肖家所扣,本人無過錯。肖家辯稱,我們是經派出所同意的才把車駕進二派的,我方也無過錯。
1997年9月10日,梁平縣法院審結認爲,段萬奎未經段代平同意而將其車立據停放於二派待售,侵犯了兒子的財產權益,應承擔全部責任;縣公安局、肖家三被告均不承擔責任。法院作出判決:由段萬奎從二派領回原告的汽車交還段代平,並賠償停駛損失2.95萬元。案件受理費1190元由段萬奎承擔,其他訴訟費2000元由父子各承擔1000元。
官司打成“馬拉松”
兒子告倒老父,段老漢一下像霜打蔫了的茄子。天文數字般的損失賠償費像塊巨石壓在胸口。
囊中如同身軀一樣乾癟的段萬奎猝然不防地全輸給了兒子,父子倆“反目成仇”。但他沒有服輸,而不停地奔走,以原判事實認定錯誤,原判結果錯誤爲由申請法院再審。終於,法院重新開庭審理。
這一折騰就去了兩年半時間。2000年3月23日,梁平縣法院另行組合議庭再審。再審認爲,肖家將段代平的車開進二派屬不當行爲。段萬奎立據後寫了賣車廣告,完全已屬於自願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證明其放棄了對肖家不法行爲的異議,也同時表示出公安局的動員意見的認同。故段萬奎的行爲屬於無權代理,由於段代平又不予追認,其應當承擔對段代平的損害後果。法院判決:駁回其再審申請,維持原判,原審訴訟費維持,再審受理費、訴訟費2275元全部由段萬奎承擔。
接到判決書後,輸紅了眼的段老漢到鎮裏辦了“家庭貧困”的證明,申請緩交部分上訴費用,遂向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上訴。2000年7月20日,二中院組成合議庭審理,認爲原再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撤消梁平縣法院作出的再審判決,發回重審。重審訴訟費用,段萬奎又擔了“大頭”。
官司又打回了梁平縣法院,一切又似乎得從頭來,但段萬奎卻已背上了7375元的訴訟費用。2000年12月,梁平縣法院組成合議庭開庭重審。
又經幾番波折。2001年2月8日,法院作出(2000)民初字第195號民事判決判決,肖飛、肖世均將車曾開回肖家,又開至二派屬不法行爲,應承擔賠償該車兩天停運損失。段萬奎立據並廣告自願賣車,應承擔全責。法庭宣判:由被告段萬奎領回車輛交還其子。肖世均、肖飛賠償停運兩天的損失73.33元。段萬奎賠償車輛損失費1.4萬元、停運損失3.63萬元。一、二審受理費各3670元,肖家兩審分別承擔50元,段萬奎兩審分別承擔2019元,原告段代平兩審分別承擔1601元。
段萬奎頭重腳輕地走出了法院大門,心中沒一點兒底了。
訟爭進行4年了,車子已成一堆廢鐵。段代平這時也覺得養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親好可憐,曾多少次想放棄判賠所得“饒”了父親,就當一回冤大頭吧!
官司打到這種地步,卻由不得段代平作主了。這下,段萬奎豁出去了。即使兒子放棄全部損失賠償,可這幾經折騰的上萬元官司成本他無論如何也掏不起。接到重審判決書後,今年2月28日段萬奎再次提起上訴。11月25日,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2000)民初字第195號民事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的持刀傷人者段代祿已於1999年10月刑滿釋放,法院判決他賠付肖世文的上萬元醫治費用至今還未兌現,這筆錢還暫由肖家自個兒擔着。
今天看來,當年“扣”車的權宜之計似乎一點兒也未起作用,反而給當事各方增加了說不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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