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8月,除特殊情況外,山東省一般不召開省一級會議,其它月份開會也須經過嚴格的審覈報批。這是山東省爲精簡會議最近立下的新規矩。
山東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意見,要求領導幹部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精簡會議”位列其中八條意見之首,會議的數量、規模、出席會議的領導及有關會議的新聞報道統統被嚴加控制。
山東省已確定每年的4月、8月爲“無會月”。一些會議將盡可能利用電視電話會議的方式,必要時會開到基層,以免層層開會。省委、省政府召開的由各市黨政“一把手”和省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的會議,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各系統召開的全省性業務工作會議,每年1次,特殊情況下不能超過2次。聯誼性質的“片會”則被嚴令禁止召開。
山東省要求,會議開的時間要短,講話要短,效果要實,工作性會議會期一般不得超過2天。除省黨代會、省委全會、省政府全體會議和關係全局的重要會議按規定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集體出席外,其他會議原則上只由分管領導同志參加。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工作會議,原則上只安排一位負責同志講話。
是否有省級領導出席,不作爲部門召開的重要專業會議的新聞報道依據,而要視會議內容作適當報道。領導同志出席部門舉辦的會議活動,原則上不作新聞報道。山東省還對會議的審批作出嚴格規定,以省委或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由省委辦公廳或省政府辦公廳提出初步方案,按程序報省委、省政府審批。各部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一律由省委辦公廳或省政府辦公廳審批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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