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0日電 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公開召開的全國性價格聽證會——鐵路價格聽證會即將舉行。消費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全國人大政協代表、專家學者代表、相關部門代表等,將走向聽證前臺,行使自己參與決策的權利。引人注目的是:進城外來務工人員也有了表達自己聲音的機會。
從關起門來定價、一紙通知執行,到舉行聽證會、讓公衆知情參政,這表明我國在引進民主議政機制、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方面,又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價格聽證:開創行政決策聽證先河
從1998年《價格法》首次把聽證制度引入價格決策程序,到今天鐵路價格聽證會的召開,聽證制度終於撩開帷幕,從幕後走向前臺。
聽證,是一個舶來品,50多年前在美國已經出現。它的基本精神是,無論行政決定的內容是否公正,首先必須在行政決定的程序上實現公正。而聽取利益相關人的意見,正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要求。
對於相當多的中國人而言,聽證仍然是個陌生的概念。長期以來,不少政府部門習慣於關門做決策,不容公衆置喙。更有甚者,爲了部門和個人的利益,暗箱操作,剝奪了普通百姓的知情參與權。隨着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逐步完善,如何引入聽證制度,監督行政權力的行使,提高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愈益成爲各界關注的焦點。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行政訴訟法》實施後,對行政行爲的是與非,不再由行政機關自己說了算,而是由第三方——人民法院來評判。1996年出臺的《行政處罰法》,首次大膽引入聽證制度,把對行政監督的重心從事後階段提前到了事前和事中階段,這標誌着我國民主政治建設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行政處罰法》頒佈實施後,根據轉變政府職能和價格改革的需要,立法機關將聽證制度擴大到了行政決策領域。
1998年實施的《價格法》明確規定,制定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2001年8月,國家公佈實施《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爲價格聽證確定了操作規程。從此,聽證成爲一項重要的法定程序,被引入政府價格決策領域。
知情參政:公衆應有的權力
根據聽證制度的規定,在此次聽證會上,普通消費者和鐵道部將處在平等的位置上進行討論。這在鐵路價格制定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多年來,我國鐵路一直實行高度集中的統一運價制度,票價由政府部門說了算,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即便價格發生重大變動,也很少徵求普通百姓意見。1989年鐵路客票價格上提112%,1995年再次提價55%,都沒有進行足夠的民意調查。老百姓事前對爲何漲、漲多少都不清楚。
即以鐵路運營成本爲例,此前不要說是公衆,就是鐵路內部也是一頭霧水。在這次聽證會上,按照有關規定,鐵路部門將首次公佈其成本帳,包括公佈鐵路近3年來的客運成本、價格構成及水平、鐵路運輸管理成本構成及水平、鐵路經營盈虧狀況、鐵路勞動生產率水平、工資福利與其他行業比較等內容。爲保證這些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國家計委專門遴選了1家權威會計師事務所,對鐵道部的有關資料進行了獨立、嚴格的審計。
此前,電信價格調整也曾舉行過聽證會,但引來不少非議之聲。一些專家和消費者對電信聽證會的公開性、公正性提出質疑,認爲“電信部門自己申請調價、自己請代表聽證、自己主持聽證會、聽證過程嚴格保密”等,都違反了聽證制度的精神。
本次鐵路價格聽證會將嚴格按照法定規程操作。價格聽證會由中立的國家計委來主持,所花費的費用也由國家計委主持。消費者代表委託中國消費者協會徵集,消費者代表中還包括了外來務工代表。整個聽證會電視、網絡直播,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此間權威人士認爲,這項制度的實行,有利於保證政府價格決策程序的完整性,避免政府價格決策的主觀性和隨意性,提高價格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聽證於民:三方經受考驗
價格聽證,使公衆有了參與價格決策的權利,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但是,它的產生和發展也只有幾年的時間,仍然有不盡規範的地方。鐵路價格聽證會對於聽證會的主持方國家計委、申請方鐵道部、聽證代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些法律界人士反映,現在不少聽證會辦事機構工作粗糙,聽證材料不甚規範,代表準備時間倉促。有的聽證嚴格保密,事後方纔告知,如一個省會城市物價局舉行新聞發佈會,向社會介紹自來水費調價聽證會情況和提價決定時,公衆感到茫然:“聽證會已開過了半個月,我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還有的公用事業單位請本單位的專家學者、內部職工參加價格聽證會,美其名曰“羣衆的呼聲一致”。他們希望,這次價格聽證會能夠避免這些問題。
國家計委作爲聽證會的主持人,需要盡一切力量確保程序的公正。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產生公正的結果。如何保證聽證消費者代表的代表性;專家是否需要部分固定,以積累聽證經驗;聽證的組織如何做到公平與效率的結合、以及聽證範圍的界定、聽證會的具體安排,甚至是會址的選擇等,都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完善。
鐵道部作爲申請人,提供的調價方案有153頁。如何能夠將過去面對專業人員的調價方案,變成通俗易懂的文本,提供給一般消費者;如何既幫助聽證代表瞭解和熟悉聽證內容,又不會用行業的利益觀念去影響代表,這是需要着力探討的問題。
消費者代表來自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少人對於鐵路成本特別是具體的財務數據比較陌生,對於價格聽證會制度也並不熟悉。因此,儘快熟悉有關專業情況和法律知識,提高參與決策的水平,對聽證代表來說至關重要。此外,對於如何徵集基層消費者意見和建議,更好地履行代表的權力和義務,也是需要加強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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