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別人的音樂就需要交付一定的費用,如果我們給歷年來所收的音樂著作權使用費算一算帳,就會發現,中國的音樂著作權保護距離它應有的面貌還有相當一段的距離。
還是先來看一組數字,1992年底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剛剛成立的時候,93年笫一年收取的音樂使用費僅有30多萬元,到2001年,這個數字已經增長爲近1000萬元,9年間總共收取的音樂使用費在3000萬元左右,但是這個看似龐大的數字一經比較就會發現它的不足:我們的鄰國日本,一年收取的費用就在11億美元以上。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幹事屈景明:我們現在收取的費用雖然是九牛一毛,但是我們比較樂觀,隨着我們加入世貿,隨着國家法律環境、制度在健全,我們協會的收入會以幾何的程度向上發展。
按照協會章程,協會收取的使用費將有80%全部分配給音樂著作權人,餘下的20%作爲維持協會日常運轉的管理費,目前協會正在進行就去年所收的近1000萬元使用費在著作權人間進行分配的工作,當然這種分配不僅只存在於國內著作權人間,還包括國際間的音樂著作權。目前,經簽約後處於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範圍內的音樂總數在1000萬首左右,這幾乎涵蓋了我們所能聽到的所有的音樂。而使用費的分配就要在這近1000萬首作品中進行,就目前而言,一年才收取1000萬元使用費顯得有點僧多粥少,但沒有人會因此而否定音樂著作權發展在中國的廣闊前景。
業內人士表示,以司法程序來維權實在是一種無奈之舉,協會成立9年間,總共打了10起維權官司,其中已經結案的七起均以協會勝訴而告終,另外還有幾起仍處於法院審理階段,所以有關人士呼籲,在期盼中國音樂著作權前途光明的同時,需要全社會真正重視音樂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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