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6日起,泰國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大力整頓交通秩序,這是泰國內政部在整頓社會秩序初見成效後的又一重大行動。
在這次整頓交通秩序大行動中,泰國內政部根據泰國的實際情況,參考了許多國家目前實行的國際標準,擬定了16條整治措施。其中包括,嚴格懲處各種違規駕駛人員,嚴格處理尾氣、噪音超標等老舊車輛,對不規範和損壞的路標、路牌進行及時改裝和更新。
對於違規的駕駛人員,處罰措施除令其按照過去的規定繳納一定的罰款外,還將其作爲“污點”存入電腦檔案,並對其進行“扣分”。駕駛人員一年內累計被扣60分,將被暫時吊銷駕照60天。該駕駛人員必須參加交通法規學習班接受培訓,經考試合格,才能領回駕照。不服從者將受到罰款1000至40000泰銖和監禁1個月的處罰。對於屢教不改者,交警將通知其保險公司,按照法規增收其下一年度的汽車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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