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18日消息:國家計委就價格聽證會緊急發佈19條意見,要求對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嚴格把關,防止聽證會過多過濫。
據悉,該意見指出,聽證項目要嚴格限定在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以及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經制定聽證目錄的,嚴格按聽證目錄辦;尚未制定的,要慎重確定聽證項目;同時要切實保證聽證程序的公開和透明,並儘量減少電視直播等費用過高的聽證形式。
北京青年報報道說,根據這19條意見,聽證會代表可以通過下列途徑產生:自願報名;消費者協會、價格協會或其它相關部門推薦;價格主管部門聘請。對所選代表要有專業資格或文化素質方面的要求。同時專家代表的觀點還要事先明確,不能只有代表一種意見的專家。聽證會前應發佈公告,將聽證會所要公開聽證的內容及具體事項、程序向社會公佈,並公開聽證代表的推選辦法和產生過程。
聽證申請人應當提交相關財務狀況的說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價格主管部門必須對申請聽證的調價方案進行初步審查,調查分析其財務、成本資料是否達到聽證會的要求。也就是說,提交給消費者等聽證代表的財務狀況必須是真實的。
緊急通知對聽證會的紀律作出了嚴格規定。要求聽證代表未經聽證主持單位允許不得發言和提問,發言順序也要聽從主持人的安排;未經主持人允許不得錄音、錄像、攝影和採訪。公開舉行的聽證會,既可以由聽證會主持單位邀請新聞媒體現場採訪,也可以由主持單位在聽證會的前後向媒體公佈有關內容。
關於聽證費用,國家計委認爲應該處理好聽證會運作成本與效益的關係。爲保證聽證的公正性,聽證費用應由財政負擔,不應由申請人承擔。但是計委要求各地要注意節約聽證支出和經費,降低行政成本,儘量減少電視直播等費用過高的聽證形式。
另外,計委要求有關部門在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以及其它敏感時期,要避免集中調價。(朱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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