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黑老大前不久被重慶市公安局逮捕,據《中國青年報》的報道說,這位黑老大竟然是某媒體宣傳的『大山的兒子』,據稱,配樂詩朗誦《大山的兒子》內容感人,事跡突出,使這位黑老大成為人所『敬仰』的『先進人物』,並獲得了這家媒體評選的『百名民營企業家』稱號!黑老大竟然也搞起了媒體公關,這聽起來令人十分震驚,也發人深省!
冷靜地想一想,黑老大搞媒體公關,只不過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罷了,無非是想為自己營造正面的形象,尋求『社會輿論庇護』。實際上,在某些人某些公司那裡,搞媒體公關,已是一個十分普通的現象。
在一些外國公司那裡,媒體公關更被『從戰略高度』予以重視。一些著名企業的管理層特別強調企業要有『危機公關意識』,而『危機公關』的一個重要方面即是媒體公關。公關的結果則往往能起到力挽狂瀾於即倒之功效,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有的已成為『經典案例』,不說也罷。
為何媒體公關被這般看好?道理不言自明。在現代信息社會,媒體掌握著信息的廣為傳播權,因而媒體對社會的影響力不容低估。對於某些人某些公司來說,把媒體『攻關』下來,讓媒體直接為自己做有利宣傳,哪怕是讓媒體沈默,至少是不發不利於自己的新聞,其作用往往是單純在媒體做廣告所不可比擬的。因而,在他們的心裡,媒體公關又有一個代名詞,叫控制媒體,惟有如此,纔能真正做到『運籌帷幄,決勝千裡』,而少出影響全局的岔子。
而我們的一些媒體呢?很不幸,真的不同程度地被控制了!防線一攻就破!因為前頭有利益引路,於是,一些媒體或不做細致調查,讓宣傳就宣傳;或彼此心照不宣,你花錢,我辦事,淪為幫凶,全然不管什麼新聞宣傳的紀律、原則、規范、制度,或有意無意地忽略之,更忘了自己肩頭沈重的社會責任!那位黑老大也便在媒體如此這般的情況下得逞。
在我們國家,媒體不是哪個人的媒體,也不單純是一個營利機構,它屬於社會,屬於社會公眾,它必須對它的受眾負責,必須對社會對國家,對黨對人民負責!這種責任是直接與其影響相關的,有多大的影響力就有多大的責任。在另一方面,一些媒體如果忽視其肩頭的責任,行苟且之事以致損害了其公信力,這些媒體也便走上末路了。而從長遠來看,媒體的責任也不能單純由社會道德等的力量來賦予,更需要在法律的層面上賦予,靠法治還媒體一個健康而清明的報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