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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紅包”,過個“廉政年”。春節將至,中國各地掀起了新的“廉政風暴”。
中國有明文規定,領導幹部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範圍內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私營企業主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都屬於違規行爲。
深圳市正在節前開展一項清除“小金庫”的行動,以堵住用公款送“紅包”的財源。凡違反規定接受“紅包”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紅包”的,對直接責任者按收受“紅包”論處,並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檢監察部門近日決定,春節期間將通過明察暗訪,向羣衆公佈舉報電話等方式把“紅包”歪風掃地出門。廣西桂平市已派出紀檢監察幹部在市領導住宅區值班,並號召廣大羣衆檢舉揭發領導幹部收受和贈送“紅包”的行爲。
河北省圍場縣委和縣紀檢委則給縣裏所有副科級以上幹部聯合發送了一種特殊賀卡——“春節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明白卡”,卡上明確規定節日期間各級幹部一律不準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各種禮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此外,全國其他省市也都出臺規定,以各種方式對付“紅包”。
2001是中國反腐倡廉的“高壓年”,“紅包”歪風得到有效遏制。截至去年11月,全國各級檢查機關清理出領導幹部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受的現金、有價證券2.5億元,1400多名領導幹部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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