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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託運”飛往重慶的12歲小女孩意外地滯留在浙江省溫州永強機場,以致兩地的親人慌作一團。至今天記者發稿時,機場方仍堅稱自己沒有責任,此事尚未得到妥善解決。
樂清市象陽鎮的張福明老人向記者投訴:1月25日上午11時,他的女婿陳永智送他12歲的孫女張瓊茹到溫州永強機場,準備搭乘雲南航空公司的班機到重慶與家人團聚過年。陳永智在爲孩子辦理好一切登機手續,並送孩子進入候機室候機才離開機場。不料下午1點30分,機場方面打來電話稱,張瓊茹沒有乘上飛機,請家長把孩子接回。陳永智接電話後大吃一驚,一家人急得團團轉。與此同時,按時到重慶機場接女兒的張聖友因接不到孩子也驚慌失措,以爲出了什麼意外,連忙給樂清的家人打電話詢問情況。短短几小時內,重慶、樂清間先後通話17次。
陳永智從幾十公里外的樂清市趕到永強機場時,機場有關人員解釋道:因一個航班只准“託運”3個無人陪伴的孩子,而當天飛往重慶航班已有6個無人陪伴的孩子,所以只好讓張瓊茹改乘第二天晚上7點55分的飛機。
1月26日下午,張福明又將孫女張瓊茹送到機場搭乘飛機,並詢問機場值班經理,他們家因此事平白無故地多往返溫州機場4次,往返重慶機場兩次,車費、曠工等損失共計1600元,這個責任該誰來負?值班經理回答說,機票是樂清市柳市藍天售票處出售的,這個責任該由售票處負;而柳市藍天售票處卻大叫冤屈:當時他們曾向溫州民航作過諮詢,在得到確認纔出售這張票的。溫州民航站怎麼可以把本應該自己承擔的責任推到別人頭上來呢?
昨天上午,溫州民航站運輸處陳處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無人陪伴的孩子乘坐飛機,溫州民航站曾有過三點明確規定:一、無人陪伴孩子的票只限於溫州民航售票處出售,其他代理點不得出售;二、各航班只允許3名無人陪伴孩子登機;三、爲防止孩子上機後哭鬧,護送的大人應在拿到一張書面通知單、飛機順利起飛後方可離開機場。
但張福明老人不接受民航方面的這種說法。他說,既然溫州民航規定各代理點不能出售“託運”孩子機票,那爲什麼還給他孫女的“託運”機票辦理登機手續?這說明民航站對藍天售票處出售的機票已予以認可。同時,機場方面並沒有向護送孩子的大人明確告知,要等待飛機起飛後才能離開機場。老人據此認爲,因孩子意外滯留機場給他們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溫州民航站理應賠償。他對記者表示,如果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將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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