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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 市消費者協會昨天結合今年本市的實際,就春節期間消費者在出遊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發出消費警示。 市消費者協會在昨日發出的消費警示中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兩方面問題:一是消費者一定運用好自己的知情權。旅遊之前,務必詳細瞭解旅行社的整體情況,其中包括其信譽、服務範圍、服務項目、內容等。二是消費者要與確定好的旅行社簽訂必要的旅遊服務合同。簽訂前,消費者要詳細審看其合同條款,注意其中旅遊服務內容是否具體,如車船票、住宿、景點門票的各自價格和旅遊景點數量,還有經營者違約責任是否明確,其中特別要注意,旅行社違約承擔的責任是否具體到每一項。上述條款應在合同條款中有明確標註。消費者與這樣的旅行社簽訂合同後,一旦出現問題,都將有助於問題的解決。 (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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