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今天播發的《上海海關:應用WTO規則把住“國門”》的報道顯示:WTO規則是國際通行的市場規則,世貿組織成員單位無一例外都必須自覺遵守。那家跨國集團利用“轉移定價體系”的避稅手法,將一批洋酒以低價銷售給其設在中國的子公司。上海海關在驗關審價過程中,認真執行《WTO評估協議》,挫敗了跨國公司的避稅策略,從而防止了1700萬元稅款的流失。
我國入世以後,WTO規則和我國政府的承諾,確實對我國政府各部門和所有市場競爭主體形成了法律硬約束。然而,這種“硬約束”,正是推動我國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強動力”。衆所周知,“國民待遇”原則和“透明度”原則,是WTO的基本原則。遵循這兩項原則,所有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市場主體,不問其國別、所有制性質和經濟規模大小,都應當享受不受歧視的“國民待遇”;政府管理經濟的體制、方式、手段、程序,都應該向社會透明公開,使所有市場主體均能平等地獲取政府信息。對於決心以融入世界經濟促進快速發展的人們來說,這些原則是公開競爭的前提,這些約束是對市場行爲的規範。競爭必須要有規則。上海海關的實踐表明,對於這些法律硬約束,所有市場主體都是同樣要承受的。無論是中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無論是民營小公司,還是實力雄厚的跨國集團,企圖違反WTO規則闖關,只能認栽!
當然,要煉就上海海關人員那樣的“火眼金睛”,必須熟讀WTO規則,鑽研WTO規則。上海海關在這方面是花了本錢、下了功夫的。正是因爲作了充分的準備,入世不僅不可怕,世貿組織的規則以及賦予各國政府、企業平等的權益,反而可以助我們一臂之力,讓我們對任何違反WTO協議、規則、承諾的行爲,對遭受的任何不公正待遇,理直氣壯地大喝一聲:“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