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初,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行賄罪判處原廣西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鬍炎忠有期徒刑8年。得知這個結果,熟悉他的人都這樣嘆息:胡炎忠落得這個結局,很大程度上在於他交友不慎,是一些所謂的狐朋狗友“放倒”了他。
表面上看,胡炎忠是受了他的“狐朋狗友”的“腐蝕”和牽連,其實並不盡然。
大款朋友送他一套房子
胡炎忠是一位從基層一步步走上來的幹部。他生於1944年,1965年參加工作,1973年起歷任廣西柳州地區公安處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處長,地區政法委書記,1993年調任廣西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胡炎忠以好交朋友著稱,但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也不是人人都能“有幸”與他結爲朋友的。綜觀起來,他的朋友大多是些“捨得花錢”的人。葉超雄就是其中一個典型代表。
葉超雄原來是一家棉紡廠的職工,1984年辭職下海。折騰多年,發了一點財。1992年,他打算到柳州地區融水縣開一家礦廠。開礦容易與當地老百姓發生衝突,精明的葉超雄想到了尋找保護傘,這保護傘自然是公安部門最好。於是經過多方牽線,他認識了柳州地區公安處任一定職務的李某,雙方商定“聯營”,葉的礦廠掛靠李某的單位,名義上爲該單位的“三產”。礦廠施工後,需要架設一條高壓電線,這必須經過柳州供電局的批准,而這不是李某能“搞掂”的。於是李某帶葉超雄找到胡炎忠。對葉的難處,胡炎忠很爽快,馬上指示辦公室以處裏的名義向供電局打了一個要求給礦廠架設高壓線的報告,很快得到批准。
從此兩人便以朋友相稱了,胡炎忠親切地稱葉超雄爲“葉老四”。表面上,胡炎忠是把葉當作“真正的朋友”的,他除了接受葉的邀請四處吃喝玩樂外,並不刻意向葉索要什麼。然而葉是一位商人,他的頭腦中是沒有“純粹的友誼”的,他需要的是穩固的靠山,而靠山是需要金錢來“壘”的。
1993年,胡炎忠調任區公安廳副廳長,葉超雄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他成立了一個“經濟發展總公司”,下轄數家礦場。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他想給公司成立一支“經警隊”。
然而報告打到公安廳有關部門,一直得不到批准,後來在胡炎忠的“直接過問”下才如願以償。胡幫了他這麼大忙,葉超雄感覺再不報答說不過去了。
不久,一個絕好的機會來了。胡炎忠一人來到南寧工作後,認識了一位少婦陳某,兩人很快勾搭成奸。可是陳某頻頻出入胡在公安廳裏的住所,造成了不好影響。於是胡的幾位“小兄弟”建議給胡在外面安排一套房子。葉超雄剛好在南寧市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空着,於是主動提出來“讓”給胡。胡欣然接受。
他爲情人去行賄
胡炎忠是應他的“朋友”之邀去跳舞時認識陳某的。
1993年底,胡炎忠在柳州的一位舊友來南寧出差,邀請他到飯店吃飯。飯後,舊友安排胡去飯店的舞廳跳舞,陳某應邀而來了。
陳某一出現,胡炎忠就被她的氣質震住了。陳某,30歲出頭,原是區直某醫院的醫生,後停薪留職,開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畢竟是白領女性,她顯得是那樣的穩重大方、有知識、有涵養,甚至有些清高,當然當時她還不知道跟她跳舞的人是誰。跳到半夜,胡炎忠意猶未盡。臨走時,他向陳某要了電話號碼。自此,他隔三差五約陳某出來吃飯、唱歌、跳舞。沒多久,陳某知道自己結識了公安“廳座”。
一天,胡炎忠偶然發現手臂上長了幾個小瘤,擔心是病,便叫陳某給他看看。陳某帶他去醫院做檢查,醫生告知要動手術切除。陳某問:“要不要通知家屬做決定?”“我的家屬還在柳州呢,通知也沒有用。”胡炎忠說。這句話讓陳某留了意,她決定陪胡做手術。這讓胡炎忠十分感動。
1994年夏天,陳某離了婚。不久,她自然而然地投入了胡的懷抱。
一陣歡娛後,胡告訴陳某,他是有家室的人,希望陳某不要太癡情於他。但陳某說:“我愛的是你這個人,你有沒有家室我不管。”她主動照料起胡炎忠的生活。到後來,胡炎忠與陳某就如夫妻般形影不離,不再避人耳目。
1997年,陳某想在位於南寧市中心的南寧飯店門口找個鋪面經營服裝,叫胡幫她想辦法搞一間鋪面。因爲當時南寧飯店的總經理李援朝(已另案處理)的後臺十分硬,胡炎忠覺得有些棘手。胡炎忠打電話給李,李叫胡來他的辦公室談。胡炎忠屈尊而去,經過一番商談,李援朝答應了胡的請求——畢竟胡也不是一般人,不好得罪。接着,陳某與南寧飯店簽訂了面積爲150平方米、年租金爲6萬元的場地租賃合同。而周圍這麼大塊地盤,年租金在20萬元以上。服裝店開業後,胡炎忠給李援朝送上一個裝有2萬元的信封。
可靠朋友是個詐騙老手
1995年,胡炎忠在朋友設下的宴席上認識了柳州市柳南區物資公司的老闆譚兆輕。
作爲商人,譚老闆自然很懂得胡炎忠的價值。自此後,逢來南寧,必邀胡炎忠出來“放鬆放鬆”,或吃飯、或桑拿、或跳舞,他知道這些都是胡炎忠喜好的,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鐵哥們兒”。
一次,譚和柳南區委的一位領導來南寧,找胡玩。期間,譚對胡炎忠說,眼下白糖生意好做,要胡炎忠幫他搞份進口原糖批文。胡炎忠曾聽一位同事說起他在北京有個“不一般”的朋友,便當即打電話給這位同事。同事談妥這事走後,譚與柳南區委領導也起身告辭。柳南區委領導先出了門,譚迅速從手提包裏掏出用報紙包好的1萬元塞進胡的手裏,胡沒推辭收進口袋。
1997年,胡的這位鐵哥們兒栽了,他騙得柳州鐵路局物資處一下屬單位1200萬元鉅款後,企圖潛逃境外被抓獲。公安機關一查他底細,活脫脫一個詐騙老手。
譚原是江西新建縣的一個農民,1972年18歲時就曾假冒南昌市委領導的簽字搞詐騙被收審,1975年再犯下詐騙、誘姦等罪,被法院判處7年徒刑。出獄後,譚劣性不改,繼續招搖撞騙。1991年,他騙取了武漢市某紡織廠5.9萬元羽紗和江西某紡織廠12萬元的服裝,後被抓獲判刑。1993年,譚在南昌市公安局看守所羈押時,佯裝有病,趁機逃脫,竄到柳州市開了一家小飯店。第二年,他靠着大話和謊言得以承包柳州市柳南區西環物資供應站。生意往來中,他認識了柳州鐵路局物資處處長譚某,在譚某的“幫助”(私開黨員組織介紹信)下,搖身一變成了中共黨員,自封“西環物資供應站黨支部書記”。譚不斷在政治上投機鑽營,先後套上了“優秀黨員”、“柳南區政協常委”等光環。
“小兄弟”犯下故意殺人罪
1997年11月,胡炎忠兒子的好朋友李某從玉林來南寧辦事,晚上宴請胡一家人。與李某同來的還有一個人,他叫黎惠貴。席間,李某將黎惠貴介紹給胡,說他是“做生意的老闆”。
事隔半個月後,黎惠貴單獨來到南寧找到胡,說他想調進玉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請胡幫忙。看在兒子朋友的朋友的份上,胡答應了。其後,黎爲他調動的事先後遞給胡2萬元的紅包,胡不客氣地收下了。之後,黎順利調進了玉林市公安局。
1999年6月19日凌晨5時,廣西北流市隆盛鎮長信村旁的公路上發生一起車禍,車上兩人被焚燒得面目全非。辦案民警經勘察發現,這不是一起平常的車禍,而是有預謀的殺人焚屍案,被殺害的人是玉林市的百萬富翁沈區華夫婦。
此案製造者不是別人,正是黎惠貴。黎惠貴做生意期間,陸續向生意夥伴沈區華借下了100多萬元的鉅債。借款期限到後,沈多次討債。黎做生意一直虧本,根本還不起債,一拖再拖。被催得煩了,黎惡向膽邊生,“乾脆滅了他!”他找來狐朋狗友、刑滿釋放人員周志光進行了密謀策劃。8月18日晚,他打電話給沈,說請他吃飯,還他一部分錢。沈夫婦高興而去,並被黎灌得酩酊大醉。之後,黎藉口送他們回去,進入沈的住宅,兩人用預先準備好的“手榴彈”(一種體育用品)將沈區華夫婦活活打死。隨後,兩人駕駛沈的麪包車開到長信村旁的山坡段,將麪包車推下坡,製造車禍假象,並點燃汽車,焚屍滅跡。
案發後,黎、周逃往南寧。在南寧住了一晚,週迴到玉林觀“風向”,但第二天就落入法網。黎逃往貴州他的“情人”的老家,不久在貴陽被警方抓獲。10月14日,黎、周被法院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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