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8日訊:今天,外交部部長助理劉古昌和俄羅斯副外長洛休科夫在北京互換了江澤民主席和普京總統日前分別簽署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批准書。
《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是兩國元首2001年7月16日在莫斯科簽署的。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俄羅斯議會上下兩院先後順利審議並批准條約,這表明兩國人民熱烈擁護和支持這個條約,反映了中俄人民發展彼此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的真誠願望。雙方互換批准書,標誌着兩國已完成各自國內全部法律程序,條約正式生效。
條約集中體現了中俄在發展雙邊關係和國際事務中廣泛的共同利益。它將兩國和兩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不爲敵”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核心思想是在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國的基礎上,發展中俄長期穩定的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關係。條約不僅是指導中俄關系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同時也爲建立區別於冷戰時期的新型國家關係樹立了範例,有利於建立國際新秩序。中俄元首簽署這樣的條約,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業。
落實條約將是今後一個時期中俄關系發展的主線。現在,雙方在條約原則和精神的指導下,正採取積極有力的步驟,深化政治互信,拓展務實合作,加強戰略協作,不斷推動兩國關係邁向新水平,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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