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起點本、專科考試時間表(一) 專科起點本考試時間表(二)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高中起點本、專科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年齡須滿18週歲(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報考大學專科起點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應具有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報名時須交驗學歷證書和複印件。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應屆大專畢業生也可報考,但在報名時須出示由畢業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符合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能堅持學習的殘疾人也可報考。
報名日期、地點和手續
■報名日期及地點:3月9日至18日,考生到所要報考的第一志願學校或規定的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考生檔案卡》、《照片袋》並根據招生校或報名點的要求填塗《考生報名機讀卡》或按要求通過其他方式提供本人的各項基本信息;繳納報名費每人30元,考試費每科15元。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報名,並交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近期、同一底版彩色照片3張。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須持其獲得先進模範稱號的原始證件或說明身份的規定級別的證明及複印件報名,錄取時不補辦照顧驗證手續。
考生填報志願數一般不少於3所學校,每所學校可填報兩個專業。考生應注意選擇學習形式,並明確是否服從分配。考生還須在報名點的指導下明確報考的層次、科類和類別以及加試外語種類等內容。考科不同的專業不得兼報;財經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收。報考財經類的考生,可選擇理工類或文史類考科,但一定要正確選擇和填塗相應的專業代碼。理工類非體育專業考生不得兼報體育專業;文史類非外語、藝術專業的考生不得兼報外語、藝術專業;高中起點本科和高中起點專科同科類的專業可以兼報,但第一志願應選報高中起點本科。
政策優惠對象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市成人招辦審覈批准後,可免試進入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相應層次學習。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30分(專升本考生爲20分):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人民警察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週歲以上的考生。
(8)報考農、林、地質、水利、礦業、測繪、監所、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艱苦行業各專業的考生。
符合上述照顧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及複印件。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記者楊嵐 郭子斌 通訊員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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