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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草案於去年十二月推出以來,引起了了移民社區及移民服務機構的強烈反應。即使是在加拿大執政的自由黨內,要求對新法案進行修正的聲浪也一直不斷。在2002年2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長丹尼斯·科德爾表示將新法的諮詢期延期並公佈了有關法案的部份修改計劃,在法律追溯期、移民合格分數及退還移民申請費等方面作出了調整。雖然當地許多移民、移民服務機構及移民業者對這一行動表示歡迎,但仍認爲移民部所作的讓步還不夠。
本次修改的內容包括:
(一)在2001年12月17日前提交的技術移民及商業移民申請案,如果在今年6月28日前還沒有評審結果,將繼續按提出申請時的標準審理,直至2003年1月1日。明年1月1日前沒有評審結果的申請案將按新移民法規定的標準審理,但合格分數由原定的75分降到70分。
(二)2001年12月17日後提交申請的移民案,如果在明年1月1日前還沒有評審結果,將按新移民法的標準審理,但合格分數仍有待決定。
(三)所有技術移民及商業移民申請人可以在文件未被初審前,選擇撤銷申請並要求退還申請費。
對於以上的修改內容,加拿大的移民社區及移民業者大多表示歡迎,但普遍認爲移民部修改的尺度還不夠大。許錦和是一位華裔大律師和移民事務顧問。他在接受採訪時談到,由於中國大陸的移民申請人幾乎沒有機會到北京和香港以往的地方跨區申請,再加上(加拿大移民部處理移民申請案不夠及時)申請數量太大,造成中國大陸移民申請案的大量積壓。只要移民部設立追溯期,那就談不上是很公平地對待那些按原來標準提交申請的人。加拿大的新移民法大幅度收緊了對技術移民的審覈標準,從而導致已經提出技術移民申請的10萬華人中的絕大部份將遭拒。現在,包括加拿大律師協會[CBA]、加拿大專業移民顧問協會[OPIC]和加拿大移民諮詢協會[AICC]在內的三個職業移民協會已經對預期的新法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對新法進行修改。
2月12日,許錦和大律師在多倫多與新移民法起草人馬克·戴維斯先生進行了面談,請他廢除新法的追溯期,同時將新移民的合格分數降到70分以下。因爲新法對申請人的影響太大,因而許多人都認爲新法不公平。新法滿分100分,80分才合格,對中國大陸的申請人來講,標準很高,特別是對沒有去過加拿大且加拿大無親屬的中國人來說更加難。而老法滿分爲112分,70分爲合格。如果修改不能被協會接受,可能將通過法庭訴訟的方式來與移民部解決爭議。移民法起草人表示,移民部長將會仔細地考慮各界的要求和爭議,將繼續對移民法進行修改。在2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已經公佈了一些修改。
當談到新舊移民法過渡中,申請人如何申請移民的問題時,許錦和說,目前很多擁有大本學歷的申請人都可能不夠資格申請加拿大聯邦,但是申請人可以考慮魁北克省,因爲魁北克省條件比較低,大專以上就有資格申請,而且取得簽證之後,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城市居留。而且,魁省的面試排期大概只有8-10個月,速度比申請聯邦要要快得多。如果申請魁省,一般情況之下需要法語,但是假如學歷高,經驗豐富,英語能力好,魁省移民官不一定要求申請人會講很流利的法語。對於現在已收到開檔信的申請人,加拿大政府已經開始加快處理申請人文件的速度,目前,送件香港的申請人收到免面試通知比以前增長了10倍。
許錦和說,加拿大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執法有度。遵循慣例,加拿大實施新法律時是絕少採用追溯期的。因此,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也表示,要求移民部將追溯期完全撤銷。他還講到,現在各界並不認爲加拿大移民部目前的調整已經足夠。不僅是追溯期,對技術移民的教育分數要求過高,不利於吸引加拿大吸收大量的技術勞工也是令人所關注的。各界還將繼續通過各種渠道將意見反映給加拿大聯邦政府,爭取新法推遲至2004年1月1日實施。另外,加拿大移民部長丹尼斯·科德爾也曾表示,今後對新移民法作進一步改動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什麼是“追溯權”?
“追溯權”,在法律上,就是指申請人已遞交個人資料但尚未完成也將按照新法規的條件進行審覈的案件。在法律上,刑事類法例不具有追溯權,但民事類卻可因特別理由而實施。但對此次加拿大新移民法的追溯權問題,在一般情形下會被視爲不公平。舉例來講,一個申請人在1999年計算可取得74分,因此開始申請並遞交資料,因當時70分即爲合格。但兩年後,移民局宣佈取得75分或80分才合格,此申請人的將被迫採用新的計分體系,此種情況即爲適用“追溯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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