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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遊小姐說:“你想想,你是偷渡來的。到了這裏之後,公司雖然給你弄了一個身份證,可那個身份證是假的。應付一下警方的突擊檢查還湊合,只要一到移民局,立即就會露餡。所以,你根本不可能通過正常途徑回去,只能靠偷渡。那時,你又要拿出一大筆錢,你能夠拿出來嗎?就算你能夠拿出來,你又怎麼能夠找到這樣的關係?就算你找到了這樣的關係,你能不能安全到家,還是一個大問題。”
聽說再次偷渡回家,明子全身都開始打寒顫:“如果我去找當地政府呢?”
“那是自投羅網。”伴遊小姐說,“你大概還不瞭解當地的法律,像你這種情況,無論是被查出來的,還是自首的,按照偷渡法例,你將會坐一段時間的牢,然後遣返回國。那時候,你從監獄裏出來,大概是身無分文了,這邊的邊防軍將你往另一邊一交,你就會被押送回家。當然,還有一條路可走,你可以去找中國大使館。中國大使館會將你留下來,首先要派人去你的家鄉,覈實你的身份,去你曾經讀過書的學校,去你曾經工作過的單位,還要去你父母的單位以及你的家裏。真是那樣的話,你在這裏的一切,家人全都知道了,人家就知道你在泰國做了些什麼。”
這些話,句句打在明子的心頭。雖然說,她也知道這個伴遊小姐是公司派出的說客,但她所說的話,卻又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那位伴遊小姐見她的心有些動了,便趁熱打鐵地說:“就算你去找當地政府或者是中國大使館,老闆在你身上花了一大筆錢沒有收回來,會甘心嗎?在泰國開這樣的伴遊公司,如果沒有黑道背景,根本就不可能。如果將老闆惹惱了,他們殺你這樣一個沒有入境記錄的偷渡客,實在是太容易了。你認真想一想,表面上看,40萬泰銖是個很大的數目,賺起來不容易。當初,我來到這裏的時候,也被這個數目嚇昏了頭。現在回過頭想一想,要賺到這筆錢,還真不是一件難辦的事情。你只要幹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明白這種錢是真的不難賺。我們賺了錢,與老闆對半分。如果我們的服務讓客人非常滿意,客人給的小費是屬於自己的。有些客人出手十分大方,一次給幾千甚至更多都有可能。如果幹得好的話,一年時間,你就可以還清老闆的錢。那時,再找關係辦一個正式的護照並不難。你在這裏賺一大筆錢再回家,誰也不知道這些錢是怎麼賺的,只知道你在這裏發財了,衣錦還鄉。那時候,你有了錢,要想找個人成個家,還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你想想,在目前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麼路比這條路更好呢?”
接着,她又嚮明子講述自己的經歷。她說,當初她也像明子一樣,是被人騙來的。而且沒有明子這樣的好運氣,根本就沒有人告訴她要跟公司籤份合約。直到幹滿一年,跟公司上下的人都熟悉了,纔有人告訴她這件事。她實際上比別人多幹了一年。現在她如果想走,隨時都可以,但是她已經不再想走了,走了之後幹什麼呢?不可能再像別人那樣,辛辛苦苦幹一個月,賺一千來塊錢的工資,她纔不幹。現在,經濟都不景氣,她也不敢將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拿去投資,如果虧進去就太不值了。
明子說,在伴遊公司呆長了,她也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實際上,她後來也曾充當過類似的角色,被老闆派去說服其他新來者。如果說她對那些新人所說的話全都是假的,倒也不真實。明子說,絕大部分都是真話,甚至還可以說是肺腑之言,可真話並不等於就不是代表公司說出來的。這樣的話,公司當然也可以對她們說,只不過由一個有着同樣經歷的伴遊小姐的嘴裏說出來,更真實更形象,聽的人感同身受,就更有說服力。
明子就這樣被說服了,或者說被嚇住了。最初,她想只要贖身成功,就立即回鄉。可現在她的想法完全變了,這裏的錢好賺,她不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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