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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應聘面試”做誘餌騙來少女,並強迫其簽下“賣身契”來賺錢的鄭某,日前因涉嫌強迫他人賣淫罪而被深圳福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20歲的鄭某是湖南人,前不久的一天中午,鄭某同陽某來到深圳市福田汽車站,接到由陽某以有單位招聘而引誘到深圳進行“面試”的女老鄉李某。幾個人吃完午飯後到一個招待所休息,期間鄭某和陽某誘使李某喝下注入迷魂藥的冰紅茶飲料,李某隨後昏睡過去。李某醒來後,鄭某對她說已經花了3000元從陽某手裏把她買了過來,並拍了李某的裸體照片,如果想拿回照片則需交1萬元贖金。接着鄭某又脅迫李某用賣淫的方式來“還債”,威脅說如果不願意就把她的裸體照片寄到她家和原來的工作單位。李某除將隨身帶着的1000元現金讓鄭某拿走外,又被迫寫了一張8700元的欠條。其後,李某在鄭某等人強迫下賣淫還債。
一天晚上19時許,李某趁外出之機打電話給熟人楊某。3小時之後,楊某帶人來到,把正在附近監視李某的鄭某抓獲並扭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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