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詐騙時下里已不算什麼新鮮事了,然而,昨天上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信用卡詐騙案因涉嫌人數之多、被騙商家之衆、涉案金額之巨而令人咋舌。
據起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志菲等七人分別到北京、天津兩地,在新東安市場、貴友大廈、王府井百貨大樓、華聯商廈、西單商場、天津友誼商店等地,持僞造的信用卡(包括外幣信用卡)購買手機、數碼相機、金項鍊、掌上電腦等物品,屢屢得手。
七名被告人中有一人系香港公民。據交待,他們的犯罪行爲有組織、有預謀。吳志菲、李東昇、戚桂森、賴超文等人充當“槍手”,拿着假信用卡購物,而其他三人則在一旁望風,防止被警察發現。而該團伙的頭目“阿K”(在逃)在幕後負責製作假信用卡,將這些僞卡發放給“槍手”,並在“槍手”使用僞卡消費後保管贓物,處理廢舊僞卡。
到案發時止,該團伙已涉嫌僞造和使用信用卡12張,涉案金額高達22.33萬元。如此有組織地進行大規模的信用卡犯罪在本市還屬首例,應引起商家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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