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事局、經委、教委、科委、公安分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分局)、建委,各部委辦局(總公司),各人民團體、大專院校、駐津單位人事(幹部)部門:
現將《關於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進一步做好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智力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搶抓機遇,實現跨越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智力來津工作或爲律服務,現就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就是樹立“不求人才爲我所有,更重人才爲我所用”的理念,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打破國籍、戶籍、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人才流動中的剛性制約,突破工作地、工作單位和工作方式的限制,形成進出更自由、渠道更暢通、方法更靈活的流動方式,充分體現單位用人和個人工作的自主靈活性,發揮人才流動中介組織的社會化服務功能,使國內外各類優秀人才、智力能夠更多、更方便地來津工作或爲律服務。
二、凡是企業、事業單位需要的國內外各類人才、智力,均可採取柔性流動的方式。要緊密圍繞我市經濟建設的中心任務,重點吸引國內外各類高層次人才,本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行業、學科和領域緊缺急需的人才,帶資金、帶項目來津領辦、創辦企業的創業型人才和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三、各單位引進國內外各類人才、智力,可以不受其國籍、戶籍、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方面的限制,依法與之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工作項目協議,或與其所在單位以及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簽訂用人協議等。具體可採取以下方式:
(一)只辦理調動手續或不辦理調動手續,不遷戶籍關係,長期在津工作。
(二)不轉任何關係,每年定期、不定期來津短期工作。
(三)不來津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項目協議,承擔項目或者課題研究,提供智力服務。
(四)用人單位與人才協商確定的其他方式。
以柔性流動的方式來津工作的人才,其檔案可以由原單位保管,也可以由現單位或經市人事局批准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保管。
四、以柔性流動的方式來津工作或爲律服務的各類人才,可在以下方面享受與本市同類人員的同等待遇和有關優惠政策:
(一)在津工作期間,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考試)、人才選拔、人才培養、人才流動等人事管理方面享受本市同類人員的同等政策待遇。其中,符合市委、市政府《關於聚集人才、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津黨發[1999] 28號)規定的高層次人員,可以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二)來津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可享受本市有關支持、鼓勵科技人員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的相關政策。海外留學人員到本市留學生創業園投資創業的,享受創業園的相關優惠政策。
(三)提供的科研成果或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在津轉化或投產使用的,按照本市有關政策給予轉讓費或從產生的經濟效益中給予獎勵;貢獻突出的,可以參加天津市科教興市傑出人才獎評選。
(四)在津工作期間,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爲其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統籌保險的投保和接轉事項,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尚未實行統籌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待遇在合同或協議中作出約定。
(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和用人單位特殊需要的其他人員來津工作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或者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向市或者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市公安局爲其辦理天津市引進人才暫住證,並免繳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
(六)取得天津市引進人才暫住證的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隨其來津的子女在入托、入中小學方面享受與本市市民同等政策。其中,高層次留學人員隨歸子女,可享受本市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津地稅辦[2001]8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免徵個人所得稅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對以柔性流動的方式來津工作或爲津服務的國內外人才,按照貢獻與收益掛鉤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待遇的原則,可採取多種方式確定工資報酬:
(一)通過雙方協商的方式實行協議工資。
(二)以技術、工作項目爲覈算單位,實行項目工資。
(三)以科技成果(含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作價入股的方式,參與收益分配。
(四)給予期股、期權獎勵。
(五)對高層次留學人員,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高套、高定工資並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六、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是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聚集人才、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智力工作的重要措施。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改進工作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人才柔性流動機制的作用。
(一)各級人事、經濟、教育、科技、公安、財政、建設等部門,要通力協作,按照各自的職責,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積極創造條件,及時主動地爲國內外優秀人才來津或爲津工作搞好服務。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單位的指導,隨時掌握情況信息,支持、幫助用人單位通過柔性流動的方式引進人才、智力。
(二)各級各類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要根據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的需要,對來津工作或爲律服務的國內外人才實行一條龍服務,在領辦創辦企業、職稱評定、代繳社會保險。生活服務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全方位社會化的服務,幫助人才解決來津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積極創造聚集人才的良好條件和環境。
(三)各用人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不斷強化對人才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人才柔性流動機制的作用,採取各種靈活有效的方式,不拘一格地引進入才、引進智力,爲我市科技創新和跨越式發展提供支持和保證。(津人[200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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