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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在摩洛哥菲斯舉行的第12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通過沙特提出的解決中東爭端八項原則,首次開列了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實現和解的基本條件,即以『土地換和平』。
20年後,沙特又將在黎巴嫩貝魯特召開的第14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上提出新的和平倡議,其中心內容是以色列撤出全部被佔領土以換取阿拉伯國家的外交承認,作出了『土地換邦交』的新姿態。
無論是當年的『土地換和平』,還是現在的『土地換邦交』,均一脈相承、一以貫之地體現了聯合國安理會242號和338號決議的精神,即以色列撤出在1967年戰爭中奪取的阿拉伯土地,阿拉伯國家承認以色列的獨立、主權與在和平狀態中的生存權。
在中東和平進程面臨崩潰的危險時刻,沙特新倡議再次確認『土地換和平』原則,顯示了阿拉伯國家收復失地、實現和平的堅定信念和現實態度,也再次向以色列發出了明確而不變的和解信號:要與阿拉伯國家建立長期穩定的睦鄰關系,必須歸還全部被佔領土。
從埃及與以色列1978年實現關系正常化開始,24年的中東和平進程其實就是落實『土地換和平』原則的過程。依據這一原則,敘利亞、黎巴嫩與以色列1991年啟動和談,巴勒斯坦與以色列1993年簽署奧斯陸協議,而當這一原則被扭曲後,敘以和平進程陷入僵局,巴以和平進程被持續的流血衝突所取代,阿以和解進程出現了全局性的大倒退……
歷史是面鏡子,反映過去,折射未來。中東和平進程同樣如此,有經驗,有教訓。而使和平進程避免停頓、倒退甚至脫軌的關鍵,仍在於能否恪守『土地換和平』原則。
輿論普遍認為,以色列是主導中東和平進退的關鍵因素,是決定阿以矛盾能否徹底化解的主要方面。以色列若能正視現實,面向未來,拋棄舊的思維模式,抓住中東和平進程新機遇,定會與眾阿拉伯鄰國化乾戈為玉帛,為自己的生存和安全狀態營造一個全新的空間。
中國先哲孟子曾形象地教誨人們不要胃口太大:『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魚而取熊掌者也。』被佔領土與和平有如魚和熊掌,兩者不可兼有,惟有土地纔能換和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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