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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樂集團原總經理、新聯機械廠原廠長、鉅貪邱祥林因受賄罪已於去年11月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然而在前天伯樂集團送往工商部門年審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伯樂集團、新聯機械廠的法定代表人竟還是“邱祥林”!
按照有關法規,企業法人代表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必須在30日內到工商部門變更企業法人代表。而自邱祥林於2000年7月4日被檢察機關帶走審查時開始,他從“老總”寶座跌下已近兩年時間。是什麼原因導致伯樂集團在近兩年的時間裏,竟將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都忘掉了?
前天,記者來到伯樂集團進行採訪,沒想到此事在公司已是公開的祕密,一位辦公室負責人則說:“‘新聯’(伯樂)怪事多!說不清。”
而更多的幹部、職工則認爲,“伯樂”集團出現這種奇怪而滑稽之事,問題的關鍵還在於領導體制上。該公司投資管理部的一位幹部說,他們也意識到了應該更換營業執照上的法人代表,但是由於公司領導班子一直沒有穩定下來,此事也就拖了下來。據他介紹,該公司的正(正廳級)副(副廳級)職領導分屬於省市兩級部門管理、任免。邱祥林出事後,上級部門任命了一位新領導,當時因事情太多,根本就沒顧上更換營業執照上法人代表這樣的事。去年,這位正職領導提出了辭呈,不再“管事”,但對其是留是免至今“沒有說法”。此後,市裏於去年10月26日任命了新的領導班子(均爲副職)主持全面工作,新班子也意識到變更營業執照上法人代表的迫切性,然而,他們畢竟不是上面正式任命的法人代表,對此也無能爲力。
然而,企業的營業執照是企業闖蕩市場的通行證,代表的是企業的身份,怎麼能讓一個已經被判刑的人的名字出現在法定代表人這一欄裏?這不僅僅是對企業的不負責任,更是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爲。邱祥林這個“法人代表”還要當多久,人們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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