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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孩竟慘死在自己相戀多年的男友手下,而且被殘忍地肢解成11塊拋棄於臭水溝,至今人們只找到一隻手臂和部分內臟。昨日,這起令人髮指的殺人碎屍案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年僅24歲的被告於某交待了他與被害人姜海洋相戀及最後痛下殺手的過程。
“我和她是初中同學,又都住在一個鎮上,從那時起我倆關係就很好,畢業後兩人確立了戀愛關係。當問及兩人感情如何時,於某答道:“相當好。”並且坦言兩人已同居一年多了。
據於某交待:2001年7月5日晚,於某和幾個朋友喝完酒後回到其與女友姜海洋共同租的房子裏倒頭就睡。當晚10時許,姜海洋回到家中將其叫醒,兩人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並動手廝打起來。於某遂操起牀上的水果刀扎向女友前胸,“我當時只紮了她一刀她便倒在地上不動了。我當時非常害怕,大腦一片空白。到隔壁房間喝了一瓶酒後發現她已經死了,便用家裏的菜刀將她肢解,然後分裝在垃圾袋裏騎車拋到臭水溝及公廁裏。”就此,姜海洋母親的訴訟代理人提出異議,質問於某爲什麼不在紮了一刀後送女友去醫院?對此於的回答是扎一刀後沒幾分鐘姜就不動了,他便認爲其已經死了。
拋屍後的於某將殺人現場處理乾淨後跑到其姐姐家躲了起來,在姐姐的勸說下於2001年7月9日到公安機關投案。今年1月23日,於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犯罪被提起公訴。
姜海洋是一個漂亮的女孩,1999年來到瀋陽,後受聘於中街一家服裝店工作。從她過去的照片中記者看到,其1.67米的身材楚楚動人,在她與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男友的合影背後,寫滿姜海洋深情款款的字句:“如果可以給這份感情加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一萬年。”做夢也想不到的是,自己竟慘死在深愛的男友手中。
於某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並表示對被害人家屬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賠償26萬元將盡最大努力。其代理律師以其有自首情節請求對其從輕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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