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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三月二十三日簽署命令,將重新修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發佈全軍部隊貫徹施行。
中國軍方《解放軍報》今天稱,重新修改的兩部條令適應國家和軍隊改革的新情況新要求,分別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對軍隊內務建設和紀律建設面臨的新問題作出了規範。
這次修改增加的內容包括,“嚴禁軍人涉足不健康場所。”“除工作需要並經師(旅)以上單位首長批准外,軍人不得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等通信工具。”“經批准持有移動電話、尋呼機的軍人,嚴禁將移動電話帶入作戰室、情報室、機要室、通信樞紐、涉密會場、軍用飛機和艦船、重要倉庫、導彈發射陣地等場所;在設有有線通信工具的場所工作時,不得使用移動電話辦理公務。嚴禁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談論、傳送涉密信息。軍隊開設的尋呼臺不得發送涉密信息。”等規定。
《解放軍報》今天還發表了題爲《與時俱進依法治軍》的社論。《社論》指出,新修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紀律條令》發佈全軍貫徹施行,是中央軍委根據國家和軍隊改革的新情況、新要求,與時俱進抓好依法從嚴治軍的重要舉措,必將進一步提高我軍建設和管理的法制化、正規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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