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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精神衛生法規——《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將於明天起在上海施行。今天下午,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在南京路爲市民提供了現場諮詢。“希望全社會都來關心心理健康問題,”一位陪患憂鬱症的女兒來諮詢的市民說。
如果問上海人“你的心情好嗎”,衛生部門的回答令人感到憂慮:目前,上海有各類精神衛生服務需求的人羣約60萬,其中各類精神疾病患者約16萬,重性精神病9萬餘人,每年還有不少新發精神障礙者。
《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的起草和論證歷時兩年多,於去年12月28日在上海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上通過。《條例》重點對心理健康諮詢和精神疾病的預防、醫療看護、精神疾病的治療和康復以及有關法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
爲什麼“心情不好”者數量衆多,且有上升之勢?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院長肖澤萍教授說,一方面,由於城市生活節奏快,競爭壓力大,那些價值體系和認知系統不夠完善的人,遇到不愉快事情時,往往不能自我調節。另一方面,隨着社會進步和生活水平提高,人們更關注精神衛生,一旦覺察自己有了“心結”,自然想到作心理諮詢。
據瞭解,爲了消除社會上一些人對精神疾病患者存在的偏見,保證患者求學、就業、醫療費用等方面的權利,《條例》作了特別規定。如,患者病癒後有權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有權求學應試就業。給精神疾病患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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