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分院開庭審理重慶鹿金寶有限公司職工冉順琴被害一案,被害人的兒子年僅一歲零4個月的嬰兒向兇手索賠200萬元。
去年9月18日深夜,被公司解僱的侯名貴懷恨在心,夥同黃河、張鵬,翻牆進入公司院內,殘酷地用鐵棍將熟睡中的冉順琴(陳春曉的妻子)頭顱打碎。在盜竊鹿茸後,發現冉的身子還在動,又用鐵棍猛擊其頭部,直至不動爲止。整個殺人過程都被當時只有9個月的嬰兒看到。罪犯逃跑後,嬰兒則趴在血泊中的母親的屍體身邊哭了五個小時。
時間過去了半年多,陳春曉的兒子仍生活在恐懼之中,晚上經常被驚醒,並大聲哭啼。
9個月大的嬰兒在殺人現場目睹母親被害,到底受到的傷害有多大?西南師範大學教科院教授劉雲豔和副教授陳志君對其進行了鑑定。鑑定報告稱,歹徒搶劫殺人,並當着嬰兒的面實施暴行,給9個月的孩子造成的嚴重傷害和後果,使其身心受到強烈的刺激和傷害,同時,嬰兒從小失去母愛,也將造成心理上的不健康和終身不幸。
一齡童的監護人陳春曉在訴狀中稱,案發時,9個月大的嬰兒在極端恐怖的環境中哀哭、掙扎5個小時,對其身心和今後的成長髮育造成的傷害是無法估量的。他提出向兇手索賠200萬元。陳春曉及被害人的父母親也提出索賠100萬元的訴訟請求。
對此,法院表示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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