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最近對89個國家出資項目(其中大部分是國債投資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了專項稽察,結果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頒佈實施以來,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大力宣傳,並制訂和出臺了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加強了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檢查;項目建設相關單位提高了依法進行招投標的自覺性,堅持規範運作,維護公平競爭;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監督不斷強化,有力地推動了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開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本次稽察的89個項目中,2000年以來應招標合同總金額爲499.1億元,通過招標籤訂的合同金額爲478.1億元,佔應招標合同總金額的96%;其中通過公開招標籤訂的合同金額爲420.6億元,佔應招標合同總金額的84%。這89個項目涉及水利、公路、鐵路、城建、地鐵、橋樑、電力、造船、化工、糧庫、棉庫等多個行業,其中糧庫和棉庫項目招投標情況比較好,稽察的6個項目全部實行了招投標,公開招標比例分別達到96%和99%;公路和水利項目公開招標比例也較高,分別達到94%和93%。按類別分,施工隊伍招投標情況比較好,通過公開招標籤訂的合同金額佔應招標合同總金額的92%,與前幾年相比,公開招標的合同比例有較大提高;重要設備和材料採購實行公開招標的比例達到80%,也比前幾年有較大提高;監理和勘察、設計隊伍實行公開招標的比例也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
通過實行招標大大節省了工程建設投資,從稽察情況看,項目通過招標一般節省投資10%左右,有些項目節省投資幅度更大。例如此次稽察的西安繞城高速公路項目的路基和路面工程,通過招標分別比概算投資節省18%和16%。同時,通過招標尤其是公開招標選擇的參建隊伍資質普遍較高、實力較強,採購的設備和材料質量都能達到甚至超過設計和規範要求,有力地保證了工程建設質量。
據悉,國家計委已經把建設項目招投標執行情況列入了近幾年稽察工作的重點,並將在下一步稽察工作中繼續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維護正常的招投標秩序,保障《招標投標法》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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