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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少年梅某在近一年的時間裏,20多次跟蹤少女並實施搶劫,日前被長寧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批准逮捕。
梅某是某職校學生,借了一些不良錄像片看後,不覺心頭亂跳,無法自控。2001年4月的一天下午,梅某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見前面有一名14歲左右的女學生,便一直尾隨其後。到上了一居民樓的四樓,即衝上去,捂住她的嘴,隨後把女學生的近視眼鏡搶下來就逃。
在以後的近一年時間裏,他專門選擇下午4點到5點之間,在本市西區城鄉結合部社區的樓道里,採用上述手法,作案20多次,其中搶得微型收音機等小物品和幾十元現金。
由於許多受害女生都沒有及時報案,使梅某能在一年裏連續多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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