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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衛生廳與公安廳聯合下文,就全省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出臺具體措施。6月底前,“110”、“122”報警服務檯與“120”急救電話三者之間將實行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饋制度,並逐步實現同步出動。按照規定,衛生部門將於本月底前在全省各地確定部分醫院參與醫療急救網絡,並對這些定點醫院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
傷者送至醫院時,醫院不得以“不能及時提供搶救費用”爲名推諉、搪塞、延誤傷員的搶救時間,造成傷員搶救不及時而引起的嚴重後果,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有關規定追究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過去,醫院常發揚人道主義先行搶救,傷者或當事人卻在治癒後惡意逃費,致使醫院利益受損。爲了在交通事故急救中避免這樣的尷尬事,省公安廳和衛生廳專門規定: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處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從事故預付款中優先保障醫療費用。對拒不預付搶救費用的事故責任人,根據其違章行爲,可以採取治安拘留、暫扣車輛等行政強制措施先行籌集搶救經費。對不積極交付搶救費用的事故責任人,一律從重處罰,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駕駛員考覈增加急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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