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放寬民間資本投向領域,民營企業將獲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管理。這是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座談會上獲悉的最新消息。 據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鄧全忠介紹,去年成都市出臺了加快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及其13個配套文件,但缺乏對民間投資的針對性。最近,市政府又起草了《關於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目前正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後將由市政府發佈實施。
投資領域:國家不限制的都可以
即將出臺的《意見》規定,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部門,都要對民間資本開放;凡是對外商開放的投資領域,都應允許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以前對外商的再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今後對投資同樣領域的民營企業也適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建設。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現階段的重點投資領域是:
□參與城市和城鎮供水、供氣、電信、道路、橋樑、綠化、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管理,成片開發工業園區、專業市場,參與盤活、經營管理城市現有國有資產(包括命名權等無形資產)和服務項目。
□投資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科技基礎設施、科學普及設施建設和政府科技項目研發,參與大學、科研院所研發中心、實驗室建設經營。
□以購併、租賃、託管、參股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
□投資和經營農林牧漁業和農村服務業、投資水利設施建設、開墾荒山荒灘荒地等。
□興辦各級各類教育,投資公辦學校後勤服務設施建設或提供服務;參與旅遊企業的改革改制,參加旅遊設施和旅遊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參與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城市社區等文化娛樂和體育健身設施建設。
□投資經營諮詢業、中介服務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社區服務業。
□與外商發展合資合作項目,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投資和經營平戰結合人防工程設施。投資方式:政府項目向民企轉讓對於有收費機制、回報比較穩定的電力、交通等領域的基礎設施項目,民營企業可以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建設和經營。除國家有特殊規定外,允許民間資本控股。
以社會效益爲主、投資回報率低的基礎設施項目,政府通過貼息和建立合理價格、稅費機制等辦法解決。
對社會效益大、羣衆自願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可由政府出面組織,通過捐資形式建設。捐贈人可按法定程序,享受所得稅減免優惠。
對政府已投資的一般性競爭項目、經營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項目,可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向民營企業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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