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中國電信分拆重組以後,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的建立已經成爲了當務之急。近來,已經有跡象表明:中國將盡快建立電信的普遍服務機制,而電信普遍服務基金也將浮出水面。在APEC第5次電信部長會議上,吳基傳部長指出:“爲適應電信業入世後競爭加劇的需要,中國應該儘快建立普遍服務基金”。而有消息說,關於建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的方案已經擺到了信息產業部的案頭。
中國電信曾獨力支撐
1998年以前,中國電信作爲中國唯一主體電信運營商,理所應當地承擔着“普遍服務”的義務。中國電信依靠長途電話和初裝費的利潤進行交叉補貼,普遍服務的義務和自身利益的矛盾還不是很突出。但是1999年以後,隨着利潤最豐厚的移動、尋呼等業務從中國電信主體分離出來,尤其是最近中國電信“南北分拆”以後,新網通作爲另一固定電話主體運營商在北方崛起,如果再由中國電信一家來承擔普遍服務的義務顯得不太適宜。
中國政府也認識到建立普遍服務機制的緊迫性。2001年11月17日,在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印發電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作爲電信體制改革方案的配套措施,“儘快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各電信運營企業均應承擔普遍服務,促進電信普遍服務機制的轉變”。這是國務院首次在公開的正式文件裏提出在我國建立普遍服務基金。
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的建立是目前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種方法。它是由政府設立一定的基金,對從事普遍服務的運營商給予補助,這樣可以分擔電信運營商的負擔,也可以引導電信運營商向邊遠、貧困地區投資。
在這個角度講,普遍服務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平衡器的作用。這在中國入世,電信市場走向開放的今天顯得尤爲重要。因爲,多家綜合性運營商的崛起必然導致競爭的加劇,在利潤的指引下,運營商必然傾向投資回報豐厚的經濟發達地區;國外電信運營商進入中國也將選擇這部分地區,而高成本的偏遠地區往往就成爲了“被遺忘的角落”。
建立條件已經成熟
廣東電信研究院一位人士指出,中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的建立應該說條件已經成熟。因爲近幾年的電信改革已經成功培育出幾家電信運營商,尤其是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已經成長起來,主要經營目前利潤最可觀的移動電話業務,“他們應該開始承擔普遍服務的義務了,而對於鐵通這樣的剛剛起來的電信運營商,現在就徵收普遍服務的基金顯然不太恰當”。
可能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至於應該如何來建立普遍服務基金,目前信息產業部比較傾向美國模式,也就是從所有電信公司每年的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收取費用作爲普遍服務基金,然後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提供普遍服務的運營商,投標報價最低的公司獲得基金的資助並進行建設。
信息產業部一位高級研究員指出,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很大差異,應有適應中國特色的電信普遍服務機制。現階段中國電信普遍服務的目標應定位於基本語音電話的普遍接入,保證有消費需求的公民能夠享受到基本的語音服務,電信普遍服務的主要收益對象應是農村、偏遠地區的具有電信需求的潛在客戶,以後可以隨着經濟的發展再進行調整。
在中國電信重大格局調整已經初步完成,電信開放的大門將逐步向外商敞開的時候,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已經呼之欲出,一位業內人士明確指出“電信普遍服務基金早啓動比遲啓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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