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記者從鄭州出差返京,由於時間趕得急,沒來得及買票,經當地車站工作人員和T6次列車長同意上了車。列車開動後,記者按規定及時補了票。沒想到,當列車到達北京西站北二出站口時,卻被驗票員(編號1—283號)無端攔阻,理由是在車上補票的必須出示“乘客的鄭州身份證明”,如果乘客不是鄭州的居民,則要出示在鄭州出差時的住宿證明或去往鄭州時的車票。記者問這是何道理,始終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記者出站後在這個出站口觀察了一段時間,發現接受此項檢查的乘客還真不少。一些拎着大包小包的乘客,只要是車上補票的,都要放下行李,“翻箱倒包”地找“證據”,以證明自己票面的距離與實際乘坐的距離相吻合。
據一些常乘火車的旅客講,車站之所以如此要求乘客“配合”,主要是擔心列車上出現工作人員爲乘客“遠程補短票”的違規現象。現在許多列車都有車上“補票創收”的死任務,此辦法是防範有人利用職權搞“貓兒膩”。
鐵路部門一方面在積極提倡各車站開設“綠色通道”,允許並鼓勵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先上車後買票;而另一方面卻把本來應在鐵路系統內部查處的違規問題,放在旅客出站口,讓乘客提供本不該提供的“證據”,這不僅是對乘客合法權益的漠視,也給他們帶來諸多不便。加強對鐵路乘務員路風的督察本無可厚非,而北京西站的這種方式實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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