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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游泳成了深圳市民最好的消暑方式,各個住宅小區的游泳池自然成爲社區居民消暑的主要場所。但由於缺乏管理,許多小區內的游泳池存在着極大的安全隱患,且大多屬於無證經營。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目前深圳大多數游泳池屬於無證經營。
6月8日下午7時許,深圳某住宅小區的游泳池發生了一起兒童溺水致死的事件。記者在採訪時瞭解到,該游泳池自5月1日起對外開放,而事實上,經市體育局有關負責人證實,該游泳池並沒有申辦體育經營許可證,沒有獲得營業執照,屬無證經營。該泳池聘請的3名水上救生員,並沒有取得市水上運動協會頒發的救生員崗位證書。
市體育局市場部肖先生說,目前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全市有上千家游泳場所,登記申辦經營許可證的泳池僅有88家,遠遠低於實際經營的泳池數目,各個住宅小區內的泳池多數屬無證經營。
就游泳池不辦證照一事,記者採訪了部分小區游泳池的負責人,許多游泳池負責人竟然認爲小區的游泳池不需要辦理證件。
近年來,深圳泳池傷亡事故時有發生,有關人士指出,事故頻發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無證照泳池的泛濫。據瞭解,許多無證游泳池不僅在場館設計上存在着諸多隱患,而且大都僱傭一些沒有經過正式培訓的救生員,或者是疲勞工作的救生員,一旦發生意外事件根本不能即時恰當處理。
就游泳的衛生狀況及有關辦理健康證的規定,記者採訪了深圳市衛生防疫環境衛生科。據該科一位姓陳的負責人說,一般符合衛生標準的游泳池必須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泳池必須有健全的衛生組織和制度,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關於游泳場所的衛生標準》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水溫情況、PH值以及渾濁度等都要達到具體標準。游泳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游泳人員健康證》,憑《健康證》購票入場。每一個對外開放的游泳場所要求游泳者進行一系列檢查合格後才能辦理《健康證》,身體達不到被檢標準或沒辦理證件的嚴禁入場。這位人士建議游泳者要注意進池前是否有浸腳消毒水池,游泳池的水是否澄清,池底有沒有沉澱物,除了氯的味道之外有沒有其他異味,沐浴室、更衣室是不是乾淨整潔。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體育管理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提醒市民,爲確保生命安全以及身體健康,游泳時一定要選擇證照齊全的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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