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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昨天從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分局瞭解到,天津市市民辦理購匯的種類、限額、審覈憑證等方面將從8月1日起做出調整,並允許市民在戶口所在地之外的銀行購匯。天津市目前已有3家銀行向市民提供購匯服務,但尚無外資銀行符合開辦條件。
據瞭解,按照新出臺的《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管理實施細則》,市民辦理購匯將在5個方面有所改變:
第一,市民個人購匯種類被規範爲16個項目。天津市市民出於旅遊(含港澳遊)、朝覲、探親會親、境外就醫、自費留學、其他出境學習、商務考察、境外培訓、被聘工作、外派勞務、繳納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出境定居、境外直系親屬援助、國際交流及其它原因需要購買外匯時,都可以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銀行辦理購匯。
第二,統一了購匯限額。規定除自費留學的規定限額爲等值20000美元,境外郵購、境外直系親屬救助和赴港澳地區及“其它”項目規定的限額爲等值1000美元以外,其餘項目的規定限額均爲等值2000美元。14歲以下兒童購匯,按規定限額減半辦理。如果超過規定限額,就要先經過外匯局審覈再購匯。
第三,簡化了市民辦理有出境需要的購匯時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除了出境旅遊和自費留學仍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外,其他購匯都可以憑護照和有效簽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辦理。
第四,允許市民在戶口所在地之外的銀行購匯。因爲現在銀行辦理購匯可以通過“個人購匯系統”實現銀行和外匯局的實時聯網操作,從而避免了不法分子重複購匯,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到銀行購匯,不必再受戶口所在地的限制。
第五,《細則》打破了以前中國銀行一家壟斷居民個人購匯市場的局面。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中、外資銀行申請辦理這項業務。據瞭解,目前天津市已有中行、工行和中信實業銀行的近20個網點可以向市民提供購匯服務。但天津市尚無一家外資銀行符合條件辦理此業務。
業內人士提醒市民,因爲允許銀行在人行規定的浮動範圍內自行確定匯率,所以各家銀行的牌價可能稍有不同,市民在購匯時可以“貨比三家”。【記者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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