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暑假就要結束了,暑假過後新的學年也即將開始,一般來講學校都是在每年的秋季開學收取下一年的學費以及相關費用,而個別學校有跨學年收費現象,引起部分家長的不解。爲此記者諮詢了本市物價局,根據規定,各級各類學校都不準跨年度收費,違反規定的,屬價格違紀行爲。
據瞭解,市物價局、勞動局以及市教育部門曾聯合發出專項通知,規定普通高等院校(含部委屬高等院校)、普通中專、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含職專、職高)、成人教育學校以及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公辦民助、民辦公助學校)等按學年向學生收取學雜費,中、小學按學期收取學雜費,一律不準跨學年(期)預收。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規定的收費標準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不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凡是違反規定的,屬於價格違紀行爲,物價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如果市民發現有違規收費的行爲,可撥打電話12358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