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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初步統計,目前全國高校共有142萬經濟困難學生,所需助學貸款年需求額爲71億元左右。昨天,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稱,中國人民銀行和教育部已於日前聯合發文,按照“四定”原則,要求各經辦銀行和學校在開學前簽訂銀校協議,保證符合條件的貧困大學生都能申請到助學貸款。
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02年6月底,全國累計申請貸款學生人數爲112.5萬人,銀行已審批貸款人數累計35.1萬人,佔總數的31.2%。從前兩年助學貸款的發放情況看,北大、清華等重點高校推動的情況比較好,而地方一般院校申請助學貸款的則比較困難。銀行對此不太積極,主要是因爲作爲信用貸款,銀行覺得風險大,而且數額小、人數多、追還麻煩,成本太高。
爲保證所有學校的貧困學生都能獲得助學貸款,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日前聯合決定,通過“四定”落實助學貸款工作。“四定”即“定學校”:針對普通高等學校的貧困學生;“定範圍”:按在校生20%左右的比例,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人數;“定額度”:每人每年按平均6000元的額度;“定銀行”:學校可以自己提出指定銀行,如沒有銀行願意與某校合作,有關經辦銀行將按照該校的意向選擇銀行。
爲規避銀行風險,教育部決定完善國家助學貸款信用監督手段。教育部已決定結合全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系統,建設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
據教育部學貸中心副主任張光明介紹,目前,對2001屆和2002屆貸款畢業生的數據採集工作已基本完成,預計9月該系統將對有關銀行開通試用。查詢系統能查到學生的貸款情況、還款情況,是否有違約記錄等。
中國人民銀行和教育部在近日聯合發文要求,經辦銀行和學校在開學前簽訂銀校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將在年底對各銀行考覈申請人數、批准人數、申請金額、批准金額、實際發放人數、實際發放金額等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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