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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殺人命案,警方成立辦案專班進行查處,卻歷時3個多月仍無結果。“命案招標”後,僅僅20天,案件即被偵破。
9月7日晚8時,湖北省首例通過招標破獲的命案———“4·20”殺人案的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羅某和周某被押解回漢。
繼今年3月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區公安分局發出“命案招標”一號標書之後,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也於近日公佈了其“命案招標”舉措。
據瞭解,襄樊市樊城區公安分局“命案招標”的內容是:獎勵對破獲命案有功之人1000元,對其他提供有價值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個人,獎勵2000元;通過招標偵破的疑難命案獎勵5000元,對提供有價值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個人同樣獎勵5000元。
而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命案招標”的內容是:破案期限爲兩個月,對被招標的兩起案件分別給予4萬元和6萬元的辦案經費。中標者可自行挑選探員辦案,破案前要向分局繳納數額爲中標經費5%的保證金。如在規定期限內破案,中標人可報請提升刑偵副中隊長,辦案經費如有剩餘,則可作爲對辦案民警的獎勵;如未能如期破案,中標人的保證金將被扣,並且年內不得開展其他工作,須繼續偵破中標案件,在此期間只保留基本工資。破案所需費用中,超過規定經費部分由中標人自掏腰包。
今年4月20日晚22時許,男青年張某因與一發廊發生糾紛,被對方邀人毆打致死。武昌警方立即成立辦案專班調查這起“4·20”殺人案。查知兇手是4名湖南省漢壽縣青年,便先後5次前往湖南追捕,3個多月後仍無結果。
8月18日的招標會上,武昌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案隊兩位探長陳剛和張俊輝競標獲得該案偵破權,並與局長夏建中籤訂破案責任狀。
他們仔細分析了案情,認爲身爲獨生子的犯罪嫌疑人羅某一定會和家人聯繫。於是張俊輝挑選了3名刑警組成小組趕赴湖南展開調查。調查至第3天時,有羣衆舉報羅某回家了。
張和組員祕密包圍其住所,伺機抓捕。可羅某一連7天都沒出門。直至第7日晚9時,張發現羅某與另一嫌疑人周某出門。他們悄悄跟上。趁周等人在縣城宵夜時,張等4名民警衝上去將兩犯罪嫌疑人擒獲。
“命案招標”舉措因其在刑偵工作中引入競爭機制,引起了很大反響。武昌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命案招標”的目的,就是讓有能力的刑警脫穎而出,同時敦促民警高效破案,解決破案經費嚴重不足的老大難問題。同時對於這一制度的不足之處,他們將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
據悉,2001年10月,廣西柳州市公安局爲了進一步調動刑偵力量投入到大案要案的偵破工作中來,也制定過招標投標制度,規定凡市局級以上尚未偵破並具備一定破案條件的督辦案件,均可實行招投標方式破案;凡在該局從事刑事案件偵查工作的專業隊伍或個人,都可自由組合參加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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