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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8時許,記者接到反映,華昌大廈小區的3個入口都被人用汽車堵住,造成居民出入不便。原來,這是業主周先生在自己的奔馳轎車被劃傷後物業部門不予解決的情況下采取的“無奈之舉”。
記者趕到現場時,華昌大廈的中、北、南3個小區入口分別被3輛轎車堵住,只有行人和自行車可以通過。記者注意到被劃傷的黑色奔馳車停在南門門口,在左前輪上方的車身上有一道一尺多長的劃痕。據物業人員介紹,上週六上午,保安發現奔馳車上有劃痕,但以爲業主已經知道,所以並沒通知業主。昨天業主氣沖沖地找到保安和物業人員,爲汽車被劃傷的事情討說法。由於周先生以前曾與保安發生過矛盾,因此他猜測此事是某保安人員所爲,並要求物業找出“真兇”並進行賠償。但是小區物業人員依據他們的規定表示,業主所交的存車費只是“車位費”,汽車的損壞要由車主自己負責。爲此雙方爭執不下,周先生一氣之下從自己的公司調來兩輛汽車,在下午4點左右就把小區的3個入口分別堵住。因爲該小區內的大部分業主都有汽車,所以許多車輛都被攔截在外,有家難回的業主們紛紛找物業投訴,還有的撥打了110報警。在深夜10點左右,業主和物業雙方終於達成協議,周先生這才讓司機開走了汽車。在記者通過電話對周先生採訪時,周先生認爲用車堵門的行爲是被逼出來的,他們家在這個小區裏曾經還發生過丟自行車的事情,始終沒有得到解決。而物業管理的馬主任找來一張小區車輛的出入證,背面《存車需知》上第5條寫明:“小區物業管理處只提供車輛泊位,對車輛的碰撞、損壞、丟失概不負責。”但具體這條規定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這位主任卻未能說清楚。最後周先生的車還是要保險公司來賠償,而小區物業能做的只是拿出一套保安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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