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經修改後即將出臺。19日,在成都召開的全省市、州計生委主任座談會上,記者獲悉,《條例》內容將有較大修改。省計生委主要領導介紹了省人大審議《條例》工作進展情況,並要求各級計生部門積極做好實施前的應對準備工作。
爲貫徹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省人大新近對《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作出了相應的修改,省政府同時將制定《四川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基金》兩個規章。省人大即將通過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堅持以人爲本、依法維權的原則,強調維護實行計劃生育羣衆的合法權利。據瞭解,新條例對一些條款進行了修改,如:取消一孩審批制度;育齡夫婦自主選擇生育時間;憑生育服務證生育對象可獲得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享受獎勵;獨生子女夫婦退休後增加退休金;取消計劃外懷孕費;計劃外生育費改爲社會撫養費,由縣級計生局(委)作爲行政主體,農村按縣人均純收入徵收,城鎮按所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徵收,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額上繳國庫。新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各級政府職責、企事業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強調鄉鎮一級必須有計劃生育機構、村一級必須有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等系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