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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至30日,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會同公安、經貿委、工商等部門,共同組成聯合執法行動小組,對同心縣下馬鄉紅城水、韋州鎮姚家灘一帶“土煉油”展開新一輪專項打擊取締行動,共取締土煉油爐108座。其中炸燬58座,責令業主自行拆除50座,炸燬正在煉製的原油600餘噸(因油爐未冷卻無法抽油),收繳煉製成品油12噸。
本次行動的直接原因是,9月10日,寧夏同心縣韋州鎮姚家灘村東數百米遠的荒原中,土煉油罐發生爆炸事故,兩名燒火工同遭重創,一名當場死亡,一名雖被緊急送到醫院救治,最終卻沒能保住生命。
其實,9月初,工商部門曾在姚家灘村附近對土煉油進行了清剿,但由於這座土煉油爐非常隱蔽未被發現。當工商管理人員離去後,這座殘餘的土煉油爐又繼續生產,終於引發了上述惡性事故。
寧夏境內第一座非法的土煉油爐出現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至1999年,僅鹽池縣就有土煉油爐1800多座,後被有關部門全部取締。如今,土煉油不斷死灰復燃,並有規模不斷擴大的趨勢,不僅鹽池縣有,還擴展到靈武和同心縣甚至首府銀川市郊。
據統計,今年年初,這些地方的土煉油窩點已發展到300多個,土煉油爐達上千座。
有人分析認爲,土煉油屢禁不止,主要是受巨大經濟利益的誘惑。自1999年以來,寧夏乾旱帶連續幾年沒有有效降水,部分羣衆生產生活困難。在經濟收入渠道匱乏的情況下,許多人受暴利誘惑鋌而走險。據調查,一座20噸的土煉油爐平均每天的純收入在200元以上,一噸原油稍稍加工(即過濾雜質和蒸發水分)一下,就有近千元的利潤。
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政策法規處陳彩勤處長介紹,現在,土煉油的違法活動出現了許多新特點。主要是:窩點越來越隱蔽,業主的膽子越來越大,監管取締越來越難。
近年來,鹽池縣土煉油由公開轉入隱蔽,規模由大變小,並且開始隱藏在窯洞、牲畜圈棚中或房前屋後。
在今年年初的一次打擊取締行動中,有關部門發現,鹽池縣紅井子鄉二道溝村的土煉油業主們一改往日做法,既不躲在荒郊野外,也不扎進深山大溝,而是利用家庭院落做掩護,大規模地搞起了土煉油。
據調查,二道溝村有42戶人家,一半以上從事土煉油活動,有土煉油爐近百座。拋開土煉油的違法性質不說,這樣在房前屋後從事土煉油,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極易造成羣死羣傷,後果不堪設想。
靈武市土煉油爐大多建在馬家灘、磁窯堡等深山邊遠地帶,一般車輛無法通行。個別土煉油業主公然暴力抗法。今年4月20日,執法部門對馬家灘村四隊馬文成、王生寶兩家油爐進行取締時,有10餘名婦女及兒童在油爐上不讓剷車施工。在說服教育無效的情況下,公安人員採取了強制措施,將圍攻阻撓的個別人帶離現場。結果,一些家屬及部分羣衆開始圍攻幹警,謾罵、撕扯,有的甚至拿匕首、剪刀進行威脅,幹警調集警力,形成強大攻勢,最後纔將兩座土煉油爐拔除。
由於土煉油爐分佈點多面廣,而且多在交通困難的邊遠山區。每次執法部門採取打擊取締行動,都需要租賃吊車、剷車、油罐車等,開支很大。打擊取締土煉油的經費得不到有效保障,相關單位欠賬累累,不堪重負。
截至目前,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歷年打擊取締土煉油活動的欠款已達百萬元,嚴重製約着取締工作。經費不足,也造成了“以罰代管”、“以罰代刑”問題的產生。在一些縣市,甚至出現了執法人員打擊土煉油,自己又違法銷售土煉油彌補工作經費不足的怪現象。
爲從根本上解決土煉油反彈問題,今年6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打擊取締土煉油活動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的有關規定,寧夏加大了對土煉油的打擊力度。
今年年初,自治區經貿委取締剷除無證無照違法原油收購點6家,對4家已註冊但未運行的原油收購點,收回營業執照,對4家已有吳忠市批准手續但沒有註冊登記的企業停止受理登記。對9家有批准手續並已註冊運營的原油收購站或脫水廠下發了停產整頓通知書。這些脫水廠和收購點爲土煉油者提供了銷贓渠道,使土煉油有了市場。現在,各級經貿委不再批覆新建脫水廠。
寧夏土煉油的原油,主要來自陝北及寧夏鹽池縣境內非法開採的小油井,以及從國家油田盜取的原油,已經形成產、供、銷一條龍。供原油者兼收成品油,油品主要銷往內蒙古、甘肅、陝西、寧夏等違法經營的加油站。
自治區經貿委貿易市場處的孟憲棟處長說,打擊土煉油違法活動,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應該打擊和疏導並舉。首先,應該從源頭上整治,控制產地的原油流向,實行原油專控專銷政策。其次,清理整頓寧夏境內的原油脫水廠,把好中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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