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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候,河南鄭州城管執法推出了行政執法新舉措——“初犯不處罰”制度,得到了“三全其美”的評價:既文明又不乏溫情,還頗顯成效。
據報道,10月30日,鄭州市二七區執法局正式實施的“初犯不處罰”制度,可謂是先禮後兵,有理有節,輕於扣罰,重在引導,飽含了執法部門的一番苦心誠意——我先不暫扣你的物品,罰你的款,給你一個改正的機會,再次觸犯,對不起,不客氣了;罰你,也讓你心服口服,沒得怨言。如此一來,既體現了政府對弱勢羣體的關懷,也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職責,更有助於有效解決清理佔道、違章經營執法難的問題,真可謂三全其美!
以前,對於佔道、違章經營的商販,城管執法部門大都是採用暫扣物品、罰款等處罰,而現在是“讓他們籤一份《不再違章保證書》,在保證書上寫明自己的姓名、住址、初犯時間、地點等內容,並保證以後不再犯,若再犯被發現,情願接受處罰”。很顯然,這是行政執法在執法制度、執法方式上的一次根本創新,是溫情執法、文明執法邁出的實質性一步!
當然,“初犯不處罰”制度,從根本上講,還是要求廣大羣衆遵守政府的規章制度,依法經商,合法賺錢。誠如二七區執法局局長張家齊所說:“罰款、扣東西都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維護轄區良好的城市環境和經營、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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