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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會堂11月8日快訊:江澤民提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形成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
江澤民說,從制度上保證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完善訴訟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懲治司法領域中的腐敗。
江澤民說,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廣納羣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把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的各項事業中來。打破選人用人中論資排輩的觀念和做法,促進人才合理流動,積極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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