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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司機賈小衛駕車將人撞傷後,在明明知道受傷者掛在車下的情況下,依然開車瘋狂逃逸,導致受害人死亡(本報曾作過詳細報道)。記者11日從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賈小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4000元。
今年2月11日晚8時許,賈小衛酒後駕駛中巴車從焦作市往武陟方向行駛,當車行至焦作市果園路和新園路交叉口時,將過馬路的王志遠、王琪撞倒並掛在車下。賈在明知撞人的情況下,仍然駕車逃逸。焦作市公安局民警趙晨駕車路過此處看到中巴車下面掛有人時,立刻調頭追趕。追上中巴車後,趙晨多次伸手示意其停車,並對賈大聲喊:“你的車下掛有人,快停車!”但賈仍然繼續逃竄。此時一輛出租車也加入到追趕肇事車的行列之中,趙晨和出租車司機共同追趕,終於在賈駕車逃逸4公里多的地方將其攔截,賈纔不得不停車。這時被撞傷掛在車下的王琪趁機從車下爬了出來,並對賈小衛說:“車下還有人!”沒想到賈聽後竟然又駕車繼續向前逃逸2.9公里後才棄車逃離。王志遠在車下被拖了7.4公里後死亡。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賈小衛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且情節特別惡劣,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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