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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聊女章某僞裝成純情的女大學生,在與機關幹部王某多次聊天的過程中,以交學費、母親生病住院、買房子爲由,“借”走37萬元後銷聲匿跡。日前,北京市二中院以詐騙罪終審判處章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2萬元。
陪聊女“借”走37萬
32歲的章某是北京人,高中畢業後一直待業在家。2001年7月,得知陪人聊天能掙錢,章某化名夏雪到本市某陪聊公司做了一名陪聊女,每次陪聊的小費爲30至300元。幾天後,章某應公司安排和某機關幹部王某見面。章某謊稱自己是北京二外的學生,她的清秀容貌很快博得了王某的好感,兩人聊得很投機。當天,章某拿到了200元小費。此後,他們頻頻見面。
隨着兩人的關係越來越熟,章某以沒錢交學費及母親住院爲由,提出向王某借錢。王某不加思量,先後給了她7萬元。章某以“夏雪”的名義打了張借條。兩個月後,章某提出想在萬科星園買套住房,但錢不夠,需要30萬元。她說,自己準備先將這套房子買下來後再賣掉賺個差價。王某覺得主意不錯,就從朋友處給她借來了30萬元。章某同樣以假名打了借條。第二天,王某打電話詢問買房的事,章某卻關掉了手機並辦理了停機。此後,便銷聲匿跡了。
贓款用來供養男友
章某在費盡心機騙到這37萬元的同時,把這些贓款用來供養比她小9歲的男友。她給男友租汽車、租房子、買衣服、買手機,兩人一起去九寨溝旅遊……短短的幾個月內,37萬元幾乎被揮霍殆盡。今年3月1日,章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章某在庭審中稱自己的作案動機是因爲遭到了王某的強姦。然而無論動機怎樣,都不會改變她詐騙的事實。
陪聊公司亟待整頓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因陪聊而引發的刑事案件並不鮮見。原因是儘管陪聊場所並沒有被有關部門列爲非法場所,禁止其經營,但陪聊場所的管理卻存在着諸多漏洞。比如,公司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既缺乏對員工的約束機制,又缺乏對客戶的調查瞭解,也缺乏相應的安全保衛機制,從而成爲誘發犯罪的重要原因。此案的承辦人建議,有關部門應對陪聊公司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使之逐步規範化。晨報記者顏斐通訊員姚志剛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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