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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大確立了新世紀前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把解決“三農”問題擺在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十六大報告關於農業、農民、農村問題的重要論述,對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作出的重大部署,爲今後一個時期我國農業和農村工作確立了指導方針和行動綱領。記者日前就如何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解決“三農”問題,採訪了農業部常務副部長韓長賦。
記者:十六大報告着重指出,解決“三農”問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這一判斷?
韓長賦:這是立足於我國國情和農村實際作出的一個重大判斷。我國人口的大多數在農村這一基本國情,農村發展滯後和農民增收困難的實際情況,都表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報告明確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這是根據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提出來的一個重大思路。這個思路跳出了傳統的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的侷限,站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考慮農村問題。正是從這樣一個戰略高度出發,十六大報告把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作爲一個問題來加以論述,進一步指明瞭研究和解決“三農”問題的方向。
記者:目前農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農產品供給實現了由長期短缺到總量平衡、豐年有餘的歷史性轉變,農業發展也由主要受資源約束變爲受資源和市場雙重約束,出現了農產品賣難、價格下降、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等新問題。您認爲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韓長賦:這些問題正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不能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的反映。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就要按照十六大的精神,加快發展農村經濟,根據新階段、新形勢的新要求,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實現農村經濟結構全面升級,逐步建立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的新農業結構,爲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爲農民收入增長開闢新的途徑,提高我國農業的競爭力。這就要着眼於農業長遠發展和城鄉協調發展,調整區域佈局,優化資源配置,發揮各地的比較優勢,加快形成優勢區域和產業帶;調整產品結構,全面提高農產品安全水平,加快實現我國農產品由產量型向質量型、專用型和高附加值型發展;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大幅度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調整農村就業結構,引導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擴大農民就業。同時,在政策上要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推動農村經營體制創新,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記者: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這兩方面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只有積極推進城鎮化,鼓勵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才能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韓長賦:對。這也是世界各國現代化過程的基本走向。城鎮化滯後、農村剩餘勞動力多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最大的結構性問題。根據國際經驗,發達國家在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以後纔出現買方市場,而我國人均才900美元就出現了工農業產品低水平過剩。我國農村實際人口占全國人口的近70%,而金融資產不到30%,社會購買力不到40%。最根本的原因是農民太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步伐明顯加快,城鎮化率目前已經上升到36.7%,但比同等經濟發展水平國家要低約10個百分點,比同等工業化水平國家低約20個百分點。要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積極推進城鎮化,鼓勵農村富裕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逐步減少農民,增加就業機會,大幅度提高城鎮化水平,增加農村人均資源佔有量,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發展的良性互動。中國人口多的國情決定了中國的城鎮化必須走多元化發展的路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並舉,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市體系。發展小城鎮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途徑,是關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戰略。小城鎮建設的重點要放在現有的縣城和部分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不能遍地開花,搞低水平重複建設。繁榮小城鎮經濟是小城鎮發展的基礎,要以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村服務業爲重點,形成符合當地特點的支柱產業。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進城務工經商是農村城鎮化必然要經歷的過程,要正確認識農民工問題,善待農民工。對進城農民工要“減負、服務、留退路(不要急於收回承包地)”,以降低農民城鎮化的成本,減少社會穩定的風險。
記者:目前,我國正處在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歷史時期,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佔份額呈逐步下降趨勢。這會不會影響農業的基礎地位?
韓長賦:其實,這是世界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但這並不意味着農業的基礎地位改變了。農業的發展必須與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相適應,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相適應。因此,必須真正始終把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首位。加入WTO以後,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和發達國家實力雄厚的農業補貼,我國更需要加強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現在,二、三產業已佔國內生產總值的85%,農業降到了15%;經濟總量將超過10萬億元,財政收入超過1.8萬億元。隨着國家財力增加、政府職能轉變和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國家有條件逐步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建立健全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體系。如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強農田水利、生態環境和農村公共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投入,特別是完善科技推廣、信息服務、植物病蟲害防治和動植物檢疫防疫等體系,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幫助農民抗禦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同時,要在WTO框架下,增加對農民的直接補貼,降低農民的生產流通成本。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減輕農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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