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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地“9-3”事故中3名死難者的家屬,將製造“肇事塔帶機”的美國羅泰克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60萬餘元。武漢市中院知識產權庭定於今日開預備庭,對此案進行庭前證據交換。
2000年9月3日,位於三峽大壩泄洪壩段正處於檢修過程中的3號塔帶機,其布料皮帶與塔身平臺連接處一吊耳根部斷裂,造成3人死亡、33人受傷的重大傷亡事故。經國務院“9- 3”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專家組鑑定:塔帶機的質量缺陷是釀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該事故中3名死者張軍、朱軍、朱澤先的親屬,認爲羅泰克公司的產品質量嚴重缺陷導致其親人死亡,遂向武漢市中院提起產品質量糾紛訴訟(本版10月28日曾作報道)。
據悉,此案因涉及產品質量糾紛,將適用於今年4月1日實施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美國羅泰克公司須舉證證明自己產品無質量缺陷,否則將可能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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