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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口岸有關進出口管理部門進一步深化通關作業改革,實施大通關戰略,再次出臺提高通關效率的新舉措。經天津市外經貿委、天津海關和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商定,將從2002年12月1日起在天津港對海運進口貨物實施“提前報關、實貨放行”新通關模式,該模式徹底打破貨到申報的傳統通關流程、突破通關瓶頸,使海關審單、徵稅和查驗布控環節前置,加速口岸物流,縮短進口貨物在港口的滯留時間。
“提前報關、實貨放行”是指運載進口貨物的船舶還未進境,尚在海上航行時,該船舶所載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便可提前到海關辦結貨物的錄入、申報、徵稅等手續,只待貨物一到港口,海關立即予以放行。據天津海關介紹,實施“提前報關、實貨放行”措施之後,遠洋航線的進口貨物將提前4天辦結海關手續,而近洋航線可提前1天。舉例來說:某船11月28日到港,根據航線的遠近,其貨物所有人,便可提前4天或1天,也就是在11月24日或11月27日,辦結海關所有前期手續,當28日船到港後,海關可立即放行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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