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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決定從2003年1月1日起,在各區政府、市政府直屬單位之間停止發送紙質公文,全面實施電子公文傳輸交換。
日前海口市政府公佈了《海口市行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試行辦法》。推行電子政務、電子公文交換是建設電子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爲了改變傳統公文處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現象。
據瞭解,海口市已初步具備在全市行政機關推行電子公文的條件。到目前爲止,海口已建成900公里的高速光纖網絡,覆蓋全市48個處級單位,基本通達需要聯網辦公的所有政府部門;終端設備條件方面,全市行政機關共有2500多臺電腦,100%的單位可通過電話撥號聯網方式傳遞公文,完全可供電子公文的傳輸、辦理之用;同時,海口還建立了全市黨政辦公信息系統,建立了黨政辦公集成環境。
《試行辦法》規定,海口各區、各部門應以電子公文的形式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公文。經市領導審籤需轉各區、各部門處理的公文,由市政府辦公室以電子公文的形式及時辦理。海口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各類文件,通過電子公文處理專網以電子公文的形式發送,不再另發紙質文件。需社會周知的事項,市政府通過互聯網、政府站點和新聞媒體發佈。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對各區、各部門的請示事項,以電子公文的形式批覆。各區、各部門之間的公文交換也應以電子公文的形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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