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月5日,哈爾濱市“2·2”特大火災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召開新聞通氣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監管二司司長張廣華(右二)正式向媒體公佈了哈爾濱天潭酒店火災事故的初步認定原因。張廣華說:初步認定,這起事故屬於違規操作,服務人員明火點燃取暖用煤油爐,造成爆燃引發火災。 |
哈爾濱市“2·2”特大火災事故處理領導小組5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監管二司司長張廣華正式向媒體公佈了哈爾濱天潭酒店火災事故的初步認定原因。張廣華說:初步認定,這起事故屬於違規操作,服務人員明火點燃取暖用煤油爐,造成爆燃引發火災。
張廣華說,依照相關法律,調查組科學地對這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經多方取證及相關人員口述,現完全可以排除人爲破壞引爆的可能性,也排除了電器和遺留火種引發火災的可能性。對這一結果的調查工作正在深入進行。
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成員王希慶研究員和金河龍高級工程師根據前期的勘察取證,證實了這一結論。
王希慶說,在勘察火災現場時,調查組依據煙燻、碳化、倒塌、位置等痕跡,以及熱傳導、熱對流、熱輻射等原理,判斷火勢蔓延方向,找出起火部位,確定起火點,認定起火原因。
專家經勘察認定,起火部位在酒店一樓正門大廳。其依據是,正門大廳橫樑內側大理石脫落,外側完好,橫樑及門框均向外彎曲,表明火勢由裏向外衝擊;從煙燻的痕跡上看,火勢以此爲核心,向周圍蔓延。起火點認定爲正門門廳右側2平方米範圍。其依據是,以這一部位爲中心,門框向外傾斜,牆面集中脫落;周圍暖氣未受影響,而這裏的暖氣片被嚴重破壞;從碳化的痕跡上看,裝修用的木楞在這一部位集中顯示爲由粗到細,而其他地方並不明顯。
王希慶說,經多方覈實,起火後10分鐘內,事發現場照明正常,這表明起火與電器無關;從木楞碳化的深度上看,火速極大,符合明火燃燒的特徵,而不屬於遺留火種引發。
金河龍說,根據現場勘察痕跡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在確定的起火點有一倒地的取暖用煤油爐,底盤加油口敞開,口上方插有注油漏斗。目擊者證實,在起火之前,有服務員正在調試煤油爐,並在尚未熄火的情況下向爐內倒入5公斤左右的燃料油,引起爆燃。金河龍說,使用這種煤油爐應該熄火注油,服務人員屬於違規操作。經調查,明火加油在這家酒店是經常性的。
金河龍說,根據調查取證,現場未發現菸頭等可能形成的遺留火種,事發現場也沒出現有人吸菸的跡象。起火點周圍沒有發現爆炸引起的衝擊波及爆坑,因此不存在爆點,排除了爆炸的可能性。另經調查,當時現場沒有出現可能致爆的嫌疑人。
目前,哈爾濱市道外區已派出200多名幹部對遇難者家屬進行安撫。這起事故的各項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另悉,天潭酒店的法人代表及經營者已被刑事拘留,有關部門已凍結其賬戶和財產,爲下一步理賠作好資金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