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002年4、5月份,57歲的高某在本市某醫院內科任副主任醫師期間,先後爲案外人崔某(因吸毒現被強制戒毒)開出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美施康定(硫酸嗎啡控釋片)16盒。同年5月21日至6月22日期間,高某在明知崔某是吸毒人員後,又違反國家規定,向其提供麻醉藥品美施康定13盒,後被公安機關查獲。昨日和平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某違反國務院《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第26條“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片劑不超過3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的規定,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