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靖邊飯店“1·15”特大爆炸案案犯一審被判處死刑。
1月15日,位於縣城老城區十字街口的靖邊飯店發生爆炸,致使6人死亡,11人受傷。經過公安機關6晝夜的偵破,犯罪嫌疑人任清河落網。經查,爲了和情人常某能長期保持關係,達到長期霸佔的目的,任清河認爲必須除掉常某的丈夫及其家人,於是實施爆炸。在當地羣衆中造成極爲惡劣的影響。
日前,經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任清河手段殘忍,情節嚴重,一審依法判處其死刑。